擔保人死了誰承擔責任_我是擔保人,貸款人死了,我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大家都知道在銀行借款,除了信用卡以及少數(shù)極優(yōu)的客戶外,大部分人借款都是需要有擔保措施的,這其中既包括抵押,也包括保證,還包括質押,那么一旦貸款人出現(xiàn)出現(xiàn)意外,作為擔保人的我們該怎么辦呢?
附加擔保/追加擔保
如果你這個擔保只是附加的擔保或者追加的擔保,那么銀行首先處置的是第一擔保措施。比如借款人原來的貸款提供了抵押物進行抵押擔保,只是抵押物價值不充分或者略有瑕疵,銀行為了確保信貸資金的安全要求追加你的個人擔保。
這種情況下,如果借款人過世,銀行在貸款到期或者得知借款人過世后,會主動扣劃借款人在該行賬戶內的資金,資金不足以覆蓋本息的話,則聯(lián)系借款人的直系親屬(父母、妻兒),若直系親屬不愿代償。那么此時銀行就會拍賣抵押物,抵押物的回款金額可以覆蓋本息的,那這筆債務則與你無關了;但抵押物拍賣的回款金額無法覆蓋本息的,差額則會向你追索。
僅有保證擔保的
如果借款人的這筆資金,僅有保證擔保的,此時仍然分情況。銀行依舊會先向直系親屬爭取代償,在直系親屬確認無法代償后,向擔保人進行索賠。如果是多個擔保人的,合同有約定擔保比例的,按照約定的擔保比例償還;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擔保比例的,則等額均分;假設只有你一個擔保人的,那么此時全部的責任都要由于承擔了。
總結
對外擔保不是開玩笑,是要承擔責任的,現(xiàn)實中,如果非至親之人(父母、妻兒),不要輕易對外擔保,否則一旦發(fā)生不良,后果很嚴重。
擔保有風險,保證需謹慎
所說擔保,就是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在現(xiàn)今的經(jīng)濟活動中,比如買賣,借貸,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為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有大量的擔保存在。有的鑒于是朋友關系,熟人關系,找你擔當,不好意思加以拒絕,輕率地加以擔保。結果,債務人到期無力償還債務,債權人讓你還借款。有的債務人不知去向,債權人讓你還借款。有的夫妻離婚,誰也不承擔債務,債權人讓你還借款。有的債務人死了,沒有繼承人,債權人讓你還款。等等,不一而足。現(xiàn)在后悔了,悔不該當初擔保,給自已找這么大麻煩。因此說擔保有風險,保證需謹慎。
替別人在銀行擔保,債務人因突然車禍死了,還款期到了,銀行向債務人家屬索要,家屬不還。銀行會轉過頭來向擔保人索要。保證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如果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承擔保證責任。題主沒有介紹擔保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只好按連帶責任保證來回答。
擔保口頭表示行嗎?不行,都是以物來抵押的。多半以房屋,汽車等做為抵押的。當債務人不能還債時,人家銀行為保護國家資金和個人存款安全,就會行使債權人的權利,對抵押物進行折賣,拍賣,以其償還借款。
那擔保人不虧了嗎?
在擔保人替?zhèn)鶆杖诉€清銀行借款外,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現(xiàn)借款人車禍死亡,擔保人有權向借款人妻子索要。因這是他家的共同債務。他的妻子應從賠償款中償還。不足部分,還可以從繼承丈夫遺產(chǎn)中償還。這個償還還應包括擔保期間的正常利息。如死者家屬拒絕償還,擔保人只好求助于法律,向法院起訴。
1、借款人去世的,擔保人仍要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人提供一般保證的,先用借款人的遺產(chǎn)償還所欠債務。借款人的遺產(chǎn)經(jīng)法院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責任。
3、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借款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即不論借款人是否有財產(chǎn),是否經(jīng)過法院強制執(zhí)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擔保法》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guī)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fā)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guī)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主要問題在于繼承擔保人的遺產(chǎn)是誰。法律規(guī)定,對于繼承人的遺產(chǎn),是要扣除其所欠債務后進行繼承的. 如果你是擔保人的繼承人,那么在他的遺產(chǎn)無法完成對所應承擔債務的償還時,繼承人就無義務再為其償還了。繼承遺產(chǎn)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chǎn)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chǎn)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