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簽開發商收回原合同_辦過網簽,售樓部為什么要收回購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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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我的觀點是:以協議為依據,堅決維護自己的權益。其一,題主和開發商簽訂的認購協議是什么性質的呢?題目中也說了,當時開發商并沒有辦到預售證等法定證件,所以
感謝邀請!我的觀點是:以協議為依據,堅決維護自己的權益。
其一,題主和開發商簽訂的認購協議是什么性質的呢?題目中也說了,當時開發商并沒有辦到預售證等法定證件,所以可以說當時是雙方的內部操作,嚴格來說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其二,從以往的案例來看,雖然當時簽訂的認購協議不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只要之后開發商取得了合法證件,雙方簽訂的認購協議規定得又比較詳細,法院就會傾向于認可雙方協議的效力。一般會判決雙方履行合同。
其三,至于之后發生的爭議,一個要看當時題主沒有收到掛號信的原因應該歸于誰,到底是開發商的過錯,還是題主自己留的地址有問題等過錯。然后根據協議上約定的違約條款來向開發商主張權利。
其實不僅僅是開發商覺得購房合同有問題這么簡單,合同有問題,開發商要改,另外就是購房合同原本購買者就應當有一份拿在手上,辦理網簽合同等同于將雙方的權利義務固定住。哪怕在以后的因購房事宜發生糾紛,也以購房合同為準,當然后期雙方之間再簽訂補充協議之類則另算,建議買方去了解該樓盤的具體情況,按照法律規定,開發商是沒有理由回收你的購房合同的。
在原則上開發商這種做法不應該,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買賣事實的法律依據。在簽訂網簽合同時,開發商應存檔多方合同以備辦理產權等用。
當然不能給開發商,這是你唯一的購房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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