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判拘役一個月多久去執行_醉駕拘役一個月判決生效多久執行?
特邀律師
我就是剛剛醉駕…開庭之后一般五個工作日就能收到判決書了,我是被執行拘役一個月二十天。執行日期和收到判決書相差了兩個星期,當日還有罰金要在30日之內上繳罰金(可一次或分次上繳)。當然如果你要上訴就要在十個自然人內準備證據材料和上訴書交給書記員了,其他判決書上都有。
一般醉駕都是拘役 拘役就是在看守所執行的 除非醉駕導致他人重傷 會判刑 其余一般都是拘役
判決的是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其中上訴期限為10日,向執行機關交付法律文書是10日內,所以最快是需要20天后才會開始執行。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2、第二百五十九條 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
下列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一)已過法定期限沒有上訴、抗訴的判決和裁定;
(二)終審的判決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的判決和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
3、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醉駕法院判拘留一個月到現在三個月了,還沒執行。除非醉駕人是精神病患者,不能強制執行。
拘役是指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規定,【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也就是說,當事人的刑罰執行應該由公安機關執行,不需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