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拘役可以假釋嗎_醉駕被判3個月拘役,能申請保釋嗎?
特邀律師
你好,我們國家的法律里沒有“保釋”這個說法,只有“取保候審”和“假釋”的概念。
先說假釋,假釋是指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嚴重疾病或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
可以看出,假釋只適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罪犯,而醉駕被判拘役,不屬于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所以不適用假釋。
再說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讓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保證金,而對其不予關押,責令其遵守一定的規則的制度。取保候審是一種為了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而采取的措施,在刑事訴訟完成后,就不能再用這些措施了。所以,對于已經被判刑的罪犯,除非他又犯新的罪,否則是不能再對他采取取保候審的。
對于已經被判拘役的罪犯來說,要想在關押場所之外執行,有一種執行方式叫“暫予監外執行”。
暫予監外執行適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罪犯: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具有以上的情形之一,可以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謝邀。
無證駕駛是拘留15天,醉酒駕駛最多拘役6個月。你是兩項違法湊到一起了,估計只按6個月拘役算時間。你己經在拘留所呆了4個月了,不差那60天了,呆著吧。
拘役和刑拘不是一個概念,因為出現人員傷亡交通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先行拘留,等待法院審理、宣判過程中,肇事者對其所犯罪行對社會不構成重大威脅,危害程度不大,屬于過失犯罪,對其羈押時間不能確定或羈押期滿尚未審理完結,必須判處有期徒刑或緩刑的情況下,經檢察機關批準,寫出書面保證,交一定的保釋金,可以取保候審,回家等待宣判之日,並且隨傳隨到,這樣的情節可以保釋。
但拘役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與上述的性質不同,所以,不可以取保候審,呆到6個月自然就放了你,法律就是這么規定的,什么原因,我也解釋不出來,總之,還差2個月,在里邊呆著吧。
‘’肯定有影響!‘’
依我之見:家長因醉駕判處拘役對于子女報考公務員丶參軍時‘’政審‘’肯定有影響。因為其家長系年滿十八周歲的成年人,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在犯罪分類上是‘’危險駕駛罪‘’,屬于主觀故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犯罪,主觀上是藐視法律丶挑戰公共安全的惡性犯罪。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這種‘’故意犯罪‘’,一方面法律上予以嚴懲,即在犯罪構成時以‘’行為‘’為構成要件,而不需要象交通肇事罪必須有死傷的‘’結果‘’才能構成犯罪,另一方面對于這種‘’故意犯罪‘’,只要經人民法院審理該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并判處刑罰(拘役丶徒刑,包括適用緩刑),而不作‘’免予刑事處罰‘’的話,意味著犯罪情節嚴重,如果是在職公務員丶黨員領導干部依照公務員管理規定和黨員領導干部紀律處分規定將會被開除黨藉和公職,簡稱‘’雙開‘’。
同時,近幾年全國各省丶市丶區人事部門發布的招考公務員的部門規章中也有類似‘’直系近親屬有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排除性政審規定。所以,提問者問‘’家長因醉駕判處拘役‘’肯定對孩子今后當兵丶報考公務員在‘’政審時有影響‘’。
敬告各位成年家長們一一為了孩子們的前途,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千萬不要為貪杯醉駕而拖了孩子們的后腿呀!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只有在減刑、假釋的情況下才能提前釋放。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但不是提前釋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