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以上員工解除勞動合同_50歲以上男職工可以解聘勞動合同嗎?
特邀律師
如果單純是我現在的公司,我肯定會走,而且我就是這么做的。
我就是從體制里離開的,現在專職做自媒體,而且我是主動辭職離開,單位沒有給任何遣散費。
先說說我在原來單位的待遇
我在大連一家城商行,發到手5000多,公積金每個月4000多,還有企業年金1000多。
每年有2周帶薪年假、早八晚五,雖然工作瑣碎很多,但是總體工作還是比較輕松。
那我離開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認為單位的待遇肯定是要考慮的,但是你還要考慮未來的發展,自己的價值,自己真正熱愛的東西,還有你熱愛的東西它的未來到底是怎么,做一個全方位的考慮。
就拿我自己來說,我們行理財經理的工作特別雜,特別多,我們行屬于典型的重對公輕零售,在零售業務里又重個貸業務輕理財大堂業務,在僅剩的大堂經理和理財經理里,相對來說大堂又比較輕松,待遇又更高。
然后這樣的單位階層很固化,你很難調崗位,多的就不說了~
就是自己辛辛苦苦的付出,卻看不到自己的價值,更看不到未來的希望,雖然從現狀看西裝革履、待遇在大連當地應該算中等偏上了,業余再答答自媒體應該還算可以,但是人要往長遠看,三十多歲的男人,無論多努力都看不到晉升空間,這方面真不是一些雞湯文能解決的。
沒有希望最可怕!
當初馬云剛開始干,非常難,也不賺錢,還有放棄高薪的海歸回來一起干,是為了什么,因為大家相信未來會很美好,充滿信心和動力。
最大的悲哀就是莫過于哀莫大于心死。
另外一方面,我接觸到了自媒體,我認為這是一個廣闊的海洋, 在這里可以分享一些知識幫助大家、通過一些專業知識幫助別人預防踩雷,這些都會讓我很有價值感。而且工作自由,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奮斗,盡管我現在剛起步,全算下來目前還沒有原來在單位賺的多,付出和操心的東西也更多,但是這樣活著更有動力、更有希望,因為有方向感、有自己追求的目標、也有更公平的評判標準————就是你給大眾能帶來多少價值、帶來多少幫助。
這些就是我的一些經歷和狀況,每個人的狀況、看中的東西、偏愛與憎惡、選擇與舍棄都會千差萬別,最重要的是好好思考,不斷叩問自己的內心,只要自己做的事情你認為未來十年后的自己回頭看自己不會后悔我認為就可以去做!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達到50歲的人社保滿15年的管理人員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解除?需要注意什么問題?50歲的年齡還沒有到達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是作為女性工人的話,是正常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是這個是要根據個人檔案來決定,并不是說是屬于管理人員還是屬于什么一般的工人來決定的個人檔案中記錄你是屬于什么樣的身份,那么就按照什么樣的身份來辦理退休。
只有女性工人才可以按照50歲的年齡來辦理退休,如果說不是女性工人而是女性干部的話,那么也只能夠到55歲才能夠辦理退休,作為男性的話必須要到60歲辦理退休。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到達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之后,那么勞動合同關系才是自動解除的,在勞動合同關系自動解除之后,那么企業單位就沒有義務來發放工資待遇了,并且企業單位需要給自己的職工正常的去辦理退休待遇就可以了。
所以說勞動合同是否可以正常解除,主要看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齡有沒有到達,如果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話,那么還不能夠解除,只能夠繼續的給這名員工發放相應的公司待遇,并且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當他真正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以后,他可以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為他正常的去辦理,退休了。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實際上是50周歲,所以說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以后,那么這個勞動合同是自動解除的,也是根據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制定的,所以說如果你到了50歲的一個年齡,那么就應當去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這個養老金的待遇了。
雖然你被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那么這個勞動合同實際上是自動解除的,不屬于單位強制性的解除,所以說你是拿不到任何賠償的,當然你既然在一個法定的退休年齡還在所在的工作單位工作,那么你所做的這個工作單位就有責任和義務去給你正常的辦理退休,辦理完退休之后你就可以享受到這個養老金的待遇了。
這是你應當做的,因為你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么正常享受養老金待遇是你的責任和權利。但是并不應當去要求你所在的這個企業單位去給你一定的經濟賠償,實際上是沒有任何經濟賠償的,本身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后,這個勞動合同關系就是自動解除的,雙方都沒有責任和義務。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女職工50歲退休是國務院有文件規定的,到了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是沒有補償的。下面是文件規定:國務院(78)104號文關于工人退休年齡的規定:一.在單位參保,并且從單位辦理退休的:1.男同志,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時間是相同的,都是60歲退休。2.女干部,退休年齡是55歲,工人是50歲。
單位女職工到了50歲,按照目前的退休制度,到達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依法享有養老保險金待遇。用人單位好勞動者協商可以返聘勞動者,建立雇傭關系或者勞務關系。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都不能無緣無故的開除員工,更況且是位老員工,年輕時就扎扎實實的起早摸黑為企業創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企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我們作為企業主這樣做,是違反國家巜勞動法》的,你可以先給企業管理者擺事實講道理,一旦不行,只能走法律援助或到勞動局去找他們出面,如再無結果,就只有通過法院來裁判。當然收集證據和有關材料必須實事求是,交給司法局律師事務所來幫助你打這一官司,其效果效應效益三個方面,都會有個結果的。
只要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達到辭退條件的,可以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