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財產損失標準_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標準?
特邀律師
首先,他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次,你說他精神上有問題,要搞清楚他是精神上完全有問題還是在放火時精神有問題,如果放火時精神是正常的,就沒法按精神有問題的處理。刑法114條規定:犯放火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條第1款規定: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因此,如果他的的自首情節不能被因此作為減輕處罰,那他可能面臨十年以上的徒刑
這個沒有明確規定,主要依據瀆職犯罪中財產損失立案標準進行量刑。分為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導致損失。
濫用職權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以上的;
3、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4、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玩忽職守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4、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5、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6、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巨額外匯被騙或者逃匯的;7、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缎谭ā返谌倬攀邨l【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看具體的罪名,才能知道重大財產損失標準。不同的罪名涉及到的重大財產損失認定標準不一樣。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在其聯合發布的《關于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準的規定》(以下簡稱“《追訴標準》”)中明確規定:“侵犯商業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應予追訴:
(1)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直接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
(2)致使權利人破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又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其中第7條規定: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煤礦重大事故的標準是一次造成死亡人數達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傷人數達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我國法律根據傷亡人數以及財產損失的數額,對生產安全事故等級進行劃分。按其傷亡人數及財產損失數額從少到多,可劃分為:1一般事故;2、較大事故;3、重大事故;4、特別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