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按國家規定給陪產假_公司不給陪產假怎么辦?
特邀律師
首先我們普及下什么是陪產假。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英度文(Paternity Leave)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版的權利。
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
2016年10月,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個省份均相繼修改了本地計生條例,明確了本地的陪產假(部分地區稱為護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權,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
公司不給陪產假怎么辦?
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的陪產假,勞動者首先應與單位做好溝通協商,要求用人單位執行地方法規(地方法規地對所在地產生法律約束力);在溝通無效時則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或勞動部門反映情況,請求行政救濟;在必要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地方法規定可以作為仲裁的法律支持)。
勞動法規定女職工是應該享有產假的,若單位以任何理由不給予休息產假的情況下女職工是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單位違法行為。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按國家規定,女職工產假不少于90天,但并沒有上限限制,各地會根據情況對符合政策的女職工給予獎勵性的產假,晚育女職工會額外增加30天,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女方晚育的,男方可享受護理假。
2、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如果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保支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即視為產假工資,若生育津貼低于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沒有參加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包括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等。
3、女職工產前需要保胎休息或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應醫療機構證明的,該期間視為女職工的病假期間,享受病假期間的相關待遇。來源煙臺律師網頁鏈接4、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合同期滿,也應順延至產假期滿后終止。但若職工在產假期間嚴重違發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或觸犯刑法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不合理待遇,可以通過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企業不給男員工陪產假是否違法,須看所在省、市、自治區的地方法規定有沒有給予男員工賠產假的規定,有則違法。雖然在國家層面的法律,沒有對男員工的賠產假作出具體明確規定,但在省、市、自治區的地方法規(人口與計生條例)中基本上都有明確的關于陪產假的規定。而各省、市、自治區的人口與計生條例屬于地方性法規。比如黑龍江省,在《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了“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聘任、工資調整、職級晉升;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日,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