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崗位_一個大公司在招聘,簽合同簽的是第三方勞務派遣,該不該簽?
特邀律師
勞務派遣就是國內人力資源市場上的一個怪胎,就算是一個好東西,也被歪嘴和尚念外了經。首先告訴你,如果你有其他途徑,就堅決不要做勞務派遣,從短期看,沒有歸屬感;從長期看,職業發展不利;從現實看,待遇差距大。
第一:勞務派遣就是一個人力資源機制的怪胎。
國內的人力資源政策就像面團,隨便被人捏來捏去,也不要責怪企業,有些就是政策多變造成的。比如,勞務派遣這個怪胎吧,前些年,為了給企業減少人工成本,大力推廣勞務派遣政策。這就造成了,體制內和編外的巨大差別。
這個許多人都深有體會,比如,同樣的柜員,勞務派遣的2000元月薪,正式編制就是20000萬元,差十倍的真的有。更可惡的就是,大公司把臟累苦的活計,都交給了勞務派遣的人干了,正式編制的人坐在空凋房里喝茶。
還記得一幕一幕的鏡頭吧,在街道上鉆下水道的,一定是勞務工,站在路上瞎指揮的,一定是正式工。烈日下,爬電線桿的一定是勞務工,坐在樹底下打牌的,一定是正式工。不說了,說多了都是淚。
第二:比勞務派遣還怪的就是,近年來興起的業務外包,一個比一個差勁。
由于勞務派遣政策造成了嚴重的同工不同酬,社會上人人抨擊,這個政策就像過街老鼠一樣。怎么辦呢?某些部門又出不靠譜的點子了,推行了業務外包,這個政策比勞務派遣更差勁。
因為有關規定,勞務派遣人數不能超過職工的10%,且只能是警消門衛保潔等低層次的通用崗位才能用勞務派遣。這下子,大企業就慌了。招了這么多勞務工,怎么辦?遠遠超過10%了,有的勞務工還坐進了辦公室,成了白領,怎么辦?
有些有良心的企業,就將勞務派遣轉為了合同制員工。有些企業,就采取了業務外包,就是把這些人(附著的業務)外包給外包公司,連勞務工都不如了,與企業毫無關系。什么意思呢,就是企業把這塊業務,整體包給外包公司。外包公司為了承攬業務,招聘的人員,就是業務外包工,與企業沒有任何關系。大企業,就這樣金蟬脫殼了。
第三:勞務工、外包工,看似同工同酬,但絕對沒有歸屬感。
比如,一些大型國企,正式工有各種待遇,勞務工和外包工,表面上看,同工同酬,但在“實質”上還是“外人”,比如說,住房公積金,就不一樣;比如提租補貼,就沒有。比如說最近實行的企業年金,勞務工和外包工就沒有。同在一個屋檐下,人與人就是不一樣。
綜上,勞務工和外包工,除非萬不得已,原則上不要簽。目前,就是沒有歸屬感,現在就沒有成長性,現在待遇就有差距,將來有一天,企業要精簡,第一批肯定又是拿勞務工和外包工先開刀。這是有許多教訓的。
勞務派遣是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工只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直接與用人單位簽。
勞務派遣工也只在勞務派遣公司領工資、繳社保。在用人單位可以領取津貼、獎金、補貼等非固定性收入。《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工和正式職工一樣,同工同酬,包括工資、福利、獎金、補貼等。
用人單位向勞務派遣公司繳納費用,外包勞務,或者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員工,和用人單位的正式職工共同完成工作任務。
勞務派遣公司從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中賺取利潤,同時又向員工收取中介費用。有的公司還壓低員工工資待遇,克扣員工社保費用,少繳、遲繳甚至不繳“五險一金”,賺取昩心錢。
勞務派遣工出現工傷、疾病、勞務糾紛時,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與員工協商處理,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只能向勞務派遣公司主張權利,要求賠償。只有在勞務派遣公司沒有能力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找不到賠償責任人時,才能由用人單位承擔共同責任。
勞動者被辭退,或者發生勞動糾紛,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對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雙倍經濟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雙倍經濟賠償。并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按實際工作時間,補繳“五險一金”等社保費用。
無論是勞務派遣工還是正式員工,工作已滿10年的都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除此之外派遣員工和正式工在以下這些待遇上也應該是平等的:
一、條件滿足的都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按照規定,無論是勞務派遣工還是正式員工,在以下三種情況下都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在單位已經工作滿10年的員工
- 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單位且員工年齡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 連續訂立了兩次固定期限合同的
正式員工在達到上述條件是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非常容易的;雖然勞務派遣員工也應當享有這個權利,到往往是快滿足這個條件的時候,勞務派遣公司都會打破“員工美好的夢”,因為他會在你即將達到這個條件時換另外一個派遣公司和你簽合同,但不影響你的工作,這讓很多派遣工顯得無比無奈,想為自己申冤但有比較難,其實派遣公司這個行為也是有漏洞的,員工若想維護自己的利益也是可以的。
因為一個新合同的建立,必將會有一個舊合同的終止,終止時就應當給予賠償,再實施新合同。
二、工資待遇應該實行同工同酬
派遣暫行規定也明確了,只有三性崗位才可以雇傭派遣職工,并且派遣職工的數量最多只能占員工總數量的10%,雇傭的派遣工工資待遇(包括績效考核)應當和正式員工保持一致,也就是所謂的應當實行“同工同酬”的待遇,保障派遣工的公平性。
三、福利保障也應該平等
派遣工在社保、公積金等福利方面也應當和正式職工一樣,由公司代扣代繳,按月正常申報繳納,事實上很多派遣工會覺得自己不是正式員工,單位可以不給自己繳納,但這是一種錯誤的理解。
勞動法或者社保法對于正式工和派遣工都是一視同仁的,只要是簽了勞動合同都應當在30日以內為員工繳納這些該有的福利,福利好些的單位還會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補充醫療等。
【總結】勞務派遣工應當改變自己的心態,不要覺得自己低人一等,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待遇派遣工都有權利享受,如果沒有享受到時應當及時與單位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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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我提供以下建議,供您參考: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勞動者辭職是一種通知程序,而非一定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只要勞動者履行了提前三十天通知程序且做好相關的資料和工作交接,就可以離開企業。
2、同時勞動者的辭職,也無需附條件,因此勞務派遣公司可以與你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但這個協議要遵循自愿有償的原則,不能強制勞動者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