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所有共有是什么意思_產權所有共有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要弄清共有產權房是什么,先得知道之前的“經濟適用房”、“自住房”、“公租房”等等是怎么回事,為什么北京又推出了一個新概念。
經濟適用房或者自住房,都是讓有資格的人以大幅低于周邊商品房的優惠價格買入房產。然后等一定年限以后,就有完全的產權了,可以上市交易了。具體價格低多少,或者需要持有多少年,或者上市要交多少稅,這都不是關鍵。經過北京房價大幅上漲以后,這些房產獲利都非常大。甚至有同一個小區,商品房價格7、8萬,自住房價格2萬多,商品房業主大為不滿,抗議與自住房業主共享小區。
這類房產的低價本來是讓經濟實力不足的市民也能購房,結果卻變成了獲利工具。這容易造成腐敗現象。確實以前傳出開著寶馬去買經濟適用房的小道消息。而且地方政府也難以從經濟適用房或者自住房中獲利,總想著去賣商品房用地,對完成經濟適用房自住房任務沒有熱情。
另外一種是"公租房“,政府持有產權,低價租給經濟實力不足的市民。租金雖然低,但是畢竟不是居住人的房子,沒有產權,居住生活感覺受影響。雖然說有“租住同權”的說法,但具體細則不清楚,配套如何也弄不清。如果收入上升,公租房還得退出去。而且也有腐敗現象,不符合條件的人占有了公租房謀利。
共有產權房,就是綜合了過去這些實踐的利弊,摸索出的一個新辦法。我認為這個辦法是不錯的,是一種革命性的房產調控措施。
共有產權,首先它是低價和完全居住功能的。它的單價肯定比周邊商品房低,如低50%,具體數字是舉例。這樣購買共有產權房的人,可能只要出周邊商品房二分之一的總價,就能完成一次購房行動了。比如本來要貸款+月供600萬才能買房的人,現在只要300萬就夠得上了。這對資金不足的購房人是天大的好事,雖然余下的產權由政府持有。即使它不是完全產權,如果買到了,使用功能和商品房完全一樣。
共有產權的最大特征,就是它真正貫徹實施了“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即使購買共有產權房持有一定年限后賣出,獲利也不大,利益集團看不上。為此,政府規定,共有產權房是封閉運行的,只能五年后交易給有資格買共產有權房的人(也就是經濟實力不高的人),年限很長,也難以炒作。如果想提前賣或者低價賣利益輸送,政府有優先權,買入賣家的份額繼續當共有產權房分配出去。
共有產權房比公租房好,有完全的使用功能,生活上學都沒問題,“家”的感覺會更完善。經濟適用房、自住房就可以取消了,或者轉成共有產權房,以免炒作。與商品房相比,共有產權房的“缺點”是,如果商品房的房價大漲,那買入共有產權房獲利就相對少了。但是,這個缺點在房價很高剛需怨氣很大的背景下,并不是問題,共有產權房總價低的“優點”更為關鍵。實在想炒房的可以花大價錢去買商品房。
而且對地方政府來說,推出共有產權房有利可圖,政府持有了部分產權,這是有經濟價值的。不象從前的經濟適用房自住房,在房價上漲的情況下是給申購的人送錢。共有產權房的購房人也要出不少的錢來買入,這會支持地方經濟的發展。而且這個機制還很靈活,房價高,共有產權購房人出的錢也不用增加,減少份額就可以了,還是能買。
北京計劃五年推出25萬套共有產權房,每年5萬套。如果這個真能實現,而且地段不是特別遠,會對北京房市造成很大沖擊。因為現在北京限購很厲害,多數成交是“換房鏈條”,剛需高價買入小房,小房賣出換成大房;剛需買入遠郊的,遠郊的賣出換成市中心的;一般房子賣出換學區房。那么有大量房產交易的起點,是剛需買入二手房。如果這些剛需資金不足,或者不想太辛苦湊首付,選擇買共產房,那不少換房鏈條就斷了。實際北京推出的一些共產房規劃,確實讓不少剛需看到了希望,放棄了高價買入二手房的計劃。
北京由于是全國焦點,房價漲得很高,對市民心理影響太大,不少年青人非常痛苦。所以政府想出了共有產權房這種招數。個人預計共有產權房的實踐會比較成功,能部分化解房地產引發的社會矛盾。
如果在其它城市,也有類似北京的大量年青人、夾心家庭無力購房的現象,共有產權房會是可以參考的政策,推出來是順理成章的。
而對炒房團或者群眾有意無意的炒房沖動,一定數量的共有產權房是很好的調劑工具,這會讓炒作鏈條斷裂,對炒房預期是一種震懾。如果房價隨著經濟增長正常增長,共有產權房也可以跟隨升值,這是正常的升值。
產權屬性有很多種,產權非共有什么意思?
產權非共有指的是獨立產權,與其他人無關,產權非共有就是不能共同擁有,產權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只有一本產權證。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
產權非共有和產權共有的本質區別在于產權比例,產權非共有的產權人為100%,產權共有的產權在房產證的附記中注明各自的權利比例,在以后出售中,可以按照該比例分得售后的款項。產權共有人只有待該房產的所有人均同意的情況下,方可抵押,換句話說產權共有人沒有單獨處置房產的權利。
產權共有和產權非公有是完全不同的,產權共有人是沒有權利單獨處置房產的,大家一定要分清楚這兩個概念,避免混淆概念而造成的麻煩。
1、不是,獨立產權,與其他人無關,產權非共有就是不能共同擁有。
2、小產權指的是只有建設許可證,規劃證,建筑許可證,但是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所以無法辦理房產局統一要求的房產證。
共有房產是指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所有人共同所有的房產,這些所有人稱為房屋產權共有人。“共有房產”按其形成時的情況不同,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確的份額,他們應各自按自己所有的份額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共同共有人不能在共有的房產中分出自己的份額,我要A家表示對共有的房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并承擔平等的義務。如配偶之間對房產的共有,除了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一般均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處分共同共有房產,必須經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否則這種處分將被認定為無效。
產權所有共有的意思就是說,某一個標的物的產權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自然人
共有權人簡單來說就是房產證上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產權人,房產證上的人即為共有權人。法律上共有權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應的共有權人也就分為兩種。合同上的共有權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共同共有這僅存在于法律規定的少數情況。如夫妻共有財產、家庭共有財產、遺產為分割前繼人共有。這幾種情況下,出售物業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
公有產權公寓的用地性質是工業用地,是以工業廠區工人公寓審報批準而建的房產,其產權為共有產權房,即集體房證。此類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而可辦理個人產權證的普通住宅為70年。
根據《物權法》的解釋:財產的所有形式可分為單獨所有和共有兩種形式。單獨所有是指財產所有權的主體是單一的,即一個人單獨享有對某項財產的所有權。所謂共有是指某項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所有權,換言之,是指多個權利主體對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現在產權登記在你老公名下,是單獨所有,就是說產權是你老公的,與其他人無關。你可以申請更正登記,將產權登記為共同共有---夫妻共有。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夫妻共有。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資、獎金;二是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是知識產權的收益;四是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是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例如,夫妻雙方出賣、贈與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應取得一致的意見。夫妻一方明知另一方處分財產而未作否定表示的,視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