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離職怎么算工資_急辭職工資怎么算?
特邀律師
當月的工資給就可以,有的具體到辭職那一天。個人辭職也沒有補償。
根據勞動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和工廠簽訂有符合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在辭工時,工資的結算就應該遵守勞動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也就是扣7天的底薪工資。
如果員工沒有與工廠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就比較復雜一點。建立勞動關系首先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不訂立勞動合同而雇傭工人,本身就不合法。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員工急辭工,又沒有明確的合同約定,就需要雙方進行協商,最好是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協助下解決,這樣會對員工比較有利。如用人單位克扣或無故拖欠員工的工資,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立即支付所克扣的工資,如用人單位不肯支付,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并支付經濟補償及賠償金。員工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判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經濟補償、賠償金。
符合這三個條件,員工主動辭職也可以獲得補償
盡管我國有勞動法,可是,很多人還是存在不答勞動合同用工問題,比如,題主就是這樣的,那么,現在題主急辭工有沒有可能獲得補償?據了解,符合以下三個條個,員工主動辭職也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一,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 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值得注意的事,勞動者要證明勞動關系,需要以下幾個證據1,工資卡的銀行記錄,或者蓋有章的工資條,2,考勤卡,工作證等。3,或者社保繳納記錄。以證明勞動關系存在
二,單位沒有為你繳納社保
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如果不給勞fclftj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申訴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或 勞動仲裁進行申訴,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單位拖你的工資
一般來說,只要公司拖 欠30天沒有支付勞動報酬,就已經構成拖欠工資了。但是,有兩種情況除外,
1,當公司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屬于拖欠工資
2,公司真的碰到了經營困難,資金周轉成問題,公司征得工會同意后,可以暫時延期支付員工工資
處理方式,也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仲裁。
如果單位存在以上過錯,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拿到 經濟補償金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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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或被辭退,工資應該結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后,開庭,然后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