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中介費由誰出_租房中介費誰出?
特邀律師
在房地產市場上,租房一族也是龐大的一支,浩浩蕩蕩的城市逐夢者和出租房業主,中介構成了繁華的租房市場。租房客的生活是什么樣的,我們今日暫且不談,而是跟著聊宅小編重點來看看租房的中介費問題:中介費到底該不該繳?該怎么繳?
一、租房的中介費該不該繳?
租房中介費是中介作為租客和房東之間共同的委托人和交易完成的媒介而產生的媒介費,是在租房提成之外收取的額外的服務費。按理說,在這個過程中,兩者都享受了中介的服務,確實是應該付出一定費用的,即,個人和賣方都應該承擔,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在交易完成的時候,中介已經拿到了應有的提成,不應該再收取額外的費用,不應該一次服務拿兩份費用。
兩種結果似乎都有道理,不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在日常的租房市場和中介服務中,繳納費用才可以讓一切流程更合理,更正規,即使后期出現什么問題,我們也可以維權有道,沒有中介費,可能意味著問題多多,沒有合法的合同約束能力。所以,小編還是覺得中介費應該繳納,問題只在收費標準上。
二、租房中介費該怎么繳?
(1)繳費標準
根據房屋管理部門的相關態度我們可以得知,作為房產中介機構的直屬管理部門,日常工作主要是對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和標準進行管理,而中介服務費和房屋價格等收費標準則不在規則約束范圍內。所以,中介費的收費標準更多的是自行操作的空間更大,但前提也是建立在中介方與出租方、承租方協商定奪的。
現實中,這個費用到底是怎么收取的呢?
小編查閱相關資料獲悉,有的中介機構約定房東與租客各出租金的50%作為中介費,有的房東則與中介商談,將房租提高,免去租客的中介費。對于知名的二手房某中介機構來說,他們的中介費收費標準是收取一個月的房租,并且還將費用收取標準細化,出租房屋的檔次不同,收取標準也不同。
(2)中介費到底該誰繳?
按理說,這個費用是需要大家共同分攤的,因為大家都享受到了中介的服務,但是實際情況卻是由租房者個人承擔。
因為即使是要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承擔的,最終所有的費用還是會轉移到承租人身上。如果業主自己繳納了這部分費用,那么勢必會在房價上將這部分費用再撈回來,房價可能會更高。兩相權衡,為了省事,還是購房者你自己繳吧,我給你在總房價上便宜一點就是了。
中介費最終由承租人自己繳納,就是這個“歪理”,雖然無奈,但是很現實。
中介機構可以收取相當于半個月到一個月房租的中介費。向誰收取國家沒有規定。按照慣例,租賃普通住宅,則由承租人向中介公司繳納中介費,而對于公寓、別墅租賃,則由出租人支付。參考法條:《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第六條。中介機構可以收取相當于半個月到一個月房租的中介費。向誰收取國家沒有規定。按照慣例,租賃普通住宅,則由承租人向中介公司繳納中介費,而對于公寓、別墅租賃,則由出租人支付。擴展資料:支付方式:
1.中介費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應該向房東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東,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費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發票。
3.房屋中介費的收取沒有成文規定。一般中介費是不包括第三方費用的,第三方費用即指要交給第三方的費用,比如簽證費是交給使館的,申請費是交給學校的。資金證明和成績單等都是你的個人材料,中介是沒有辦法制造這些材料的,但他們有義務輔助你準備這些材料,比如哦教給你成績單怎么開,資金證明怎么準備,指導你什么時候英語考試等,文書要幫你去寫等等。
然是房客(租房的人)出。一般是一個月的房租。還會有定金、押金。建議還是找個人出租的吧,一個月的房租對租房的不是小數。如果能一年一交記得殺價,一般是半年一交,一季度一交就不好砍價了。
中介費是指在進行買房、租房、相親等行為時,有代理服務資質的中介機構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收取的合理費用。那么租房中介費由哪方承擔呢?中介費一般是兩種收費方式:一次性收取或按照交易時間節點分段收取。房屋買賣交易中,中介費一般由賣方、買方共同承擔,當然也有由賣方足額承擔的情形,關于中介費的由誰來承擔,法律并無嚴格限制,只要是各方達成一致的合意即可。中介收費標準如下(以房產買賣為例):1、房地產咨詢費:按服務形式分口頭咨詢費和書面咨詢費兩種。具體標準根據專業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確定。2、價格評估費:以房地產為主的房地產價格評估費,區別不同情況,按照房地產的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3、房地產經紀費: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但不應超過成交價格的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