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已簽能退房嗎_房產證辦下來了,可以退房嗎?
特邀律師
一般來說簽了預售合同是可以退房的。所謂商品房的預售合同其實就是指商品房預售售房部和預約購買方約定證據,預售的售樓方在預購方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成品住房權轉移在預購方,預購方根據預售方給出的定金并交付,或部分房款并按期限接受房屋的書面協議。雖然一般情形下是可以退房的,但是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責任的承擔,具體根據退房的原因分清買賣雙方的責任。如果是買方主動違反合同的相關內容,買方就要按照合同內容的相關約定賠付比例支付開發商違約金,如無詳細約定比例,是可以參考我國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如果賣方違約的話,就要依照所簽訂的購房協議的相關約定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另外,如果簽到預售合同后,已經在房管局對預售合同進行了備案,則需要去房管局注銷備案。目前各地房管局均對撤銷備案規定了非常嚴格的要求,并進行嚴格審核。這個政策的初衷是防止有人惡意炒房,因此在涉及撤銷備案時必須和開發商達成一致協商。
通常不可以的,簽訂合同以后,就不可以退房的,否則構成違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具體操作實踐,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的,若購房者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會得到支持。 選擇退房一般都會涉及違約金,下面再談談有關違約金的問題: 1、退房違約金的數額 違約責任取決于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且約定優先。所以,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并明確違約金具體數額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如: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收取定金一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程度分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按對方所受損失進行賠償;違約金過高的也可以請求減少賠償金額。 2、退房違約金的程序 首先寫一個《退房申請》,在寫《退房申請》時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要承擔違約責任,一定要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其次,如果退房申請獲得批準,和開發商簽訂《解除協議》,在《解除協議》中一要明確什么時候去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退房手續,二要明確什么時候退購房款,三要明確相應的違約責任;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據、合同等相關原件,以便發生糾紛時好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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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題主說的情況,不知道是否約定了違約金,通常情況下開發商會在購房協議中約定違約金。
首先,簽署了購房協議,也交了首付款,說明購房合同已經成立,而且應該已經生效。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反悔,否則就是違約。
其次,任何一方違約,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當然,是否需要承擔違約金,還要看合同里面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就不需要交納違約金,但是一旦約定了,肯定是需要給付違約金的。
題主希望不交納違約金,根據我以上的分析,還需要看你是否約定了違約金,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是一定要交的。
有兩種情況可以不交違約金。第一,就是合同無效。你能證明開發商五證不全,沒有預售許可證,就說明開發商無權出售,可以主張合同無效。需要去法院起訴。第二,合同有效,就等于違約后免責。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般合同的免責事由就是不可抗力,也就是你遇到了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如地震、海嘯、臺風等自然災害,或者自己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社會原因,如騷亂、戰爭、罷工等。
建議根據自己的情況,看看有無免責事由。
實在不行,去跟開發商好好談談,爭取少交一點。
這種情況是不可能退房了。
購房者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退房?
從目前的法律規定與法院審判實踐來看,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現將退房的情況根據實踐辦案經濟綜合總結九種情況。
第一、開發商延遲交付房屋。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了交房時間后,此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發出催靠通知,如果開發商仍超過3個月還不履行交房義務,購房人就可以與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退房。
第二、開發商在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預售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開發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因為我國房地產相關法律明確規定,開發商只能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才有資格對公眾銷售房子。如果在開發商交房后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購房者可要求解除開發商將購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還給購房者。
第三、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開發商退還購房款。從辦案實踐經驗來看,常見情況有: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第四、開發商擅自為數不多設計規劃,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民族尺寸和朝向,影響購房者居住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 辦法》第24條規定可知,開發商不得隨意變更結構,如果需要變更需征得規劃部門批準和設計單位同意,同時應該書面通知購房者,告知變更設計規劃的事實。否則,購房者可以要求退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
第五、無法得到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貸款。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購房者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一般情況下,都在購房合同中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有約定。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可知,購房者未能取得銀行商業貸款,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即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開發商也應當將購房者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予以返還。
第六、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
第七、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第2項規定可知,對過實際面積超出合同面積的3%的,購房者愿意購買的3%內的按原合同價款補足,不愿意購買的可以解除合同,退還。對于超過3%的面積,購房者不用支付任何費用,由賣方承擔。對于實際面積少于合同面積的3%的,由賣方按房價款兩倍返還買受人。
第八、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或是房屋質量問題導致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此時,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開發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將房屋又出賣給第三人。購房者可以要求退還房款和利息,同時要求開發商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
不可以的,已經完成了權屬轉移了,稅費也都交了
為什么要退呢?買的是一手房還是二手房呢?如果有問題可以要求開發商或者原房主對你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