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能保釋嗎_職務侵占罪可以保釋嗎?
特邀律師
你好! 我國沒有“保釋制度”,所謂的“保釋”實際就是指的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刑訴法》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屬于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并沒有 對罪名的限制 。具體可由本人或者家屬向辦案機關申請 ,由辦案機關在三日內審查確定 。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職務侵占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取保候審,有什么事打我電話,電話在我的用戶名上,找王律師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職務侵占罪
1、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p>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占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沒有保釋這種制度,按照你說的情況你應該是說的假釋。
假釋,是指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執行一定刑罰之后(要求是執行原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附條件地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因此你所說的情況可以 使用假釋。
職務侵占罪雖不是暴力犯罪之類的有很強的社會危害性,但在我國實際執行情況中是慎用假釋的,在審批過程中非常嚴格,基本上這種情況沒有什么重大立功表現的話,只能考慮減刑的情況了。
我國法律中沒有說假釋一定要有立功表現,但在監獄的有關規定中,如有重大立功表現,又符合假釋的要求的,應當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