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禁止買賣文物名錄_有哪些文物不能買賣?
特邀律師
國家從沒禁止過文物的買賣啊,只不過有一些預設的條件,出土的不行、建筑構件、田野文物不行、青銅器以前也不行,現在開始有所松動,另外就是以前規定1795年(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文物禁止出境,后改為1911年,目前已修改為1949年,也就是說建國以前的東西,原則上都不能賣給外國人。 目前拍賣行、古玩城、藏家間都有大量文物在流通,從沒有禁止過買賣。
1、出土文物或者出水文物。
2、盜竊、盜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確屬于歷史上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流失文物。
3、國家各級執法部門在查處違法犯罪活動中依法沒收、追繳的包括海關查獲的。
4、有文物收藏許可的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收藏、保管文物。
5、涉嫌損害國家利益或有可能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如侵華資料等。
6、犀牛角,珊瑚,硨磲,象牙也是命令禁止交易的。
1出土文物2應當移交文物,行政部門的文物3廢舊物資4國有文物與珍貴文物5一二三級文物6物主處分權有爭議的文物
大原則如下 但有時界定很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下列文物:
(一)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
(二)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
(三)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筑構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筑構件等應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除外;
(四)來源不符合本法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
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
(二)從文物商店購買;
(三)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
(四)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第五十一條 【民間買賣文物的限制性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下列文物: (一)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 (二)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 (三)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筑構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筑構件等不屬于本法第二十條第四款規定的應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除外; (四)來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