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半撫養權的利弊_撫養權有怎樣描述一人一半?
特邀律師
真有那一天,我絕不會把孩子交給他爸,我是一個媽媽,我覺得一個男人對孩子再好也不夠細心,而且不能保證他未來的另一半對孩子能好,即使表面不錯,內心怎么想的誰知道,男人粗咧咧的,只看表面,人家對孩子不好也不會當他面啊,孩子受氣他也不知道。
謝謝啊親;在離婚的男女中,孩子跟一方生活,另一方出撫養費,學費平攤,我覺得你們的做法很公平,雙方對孩子都擔負起了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既能給孩子在生活上有保障,又不使孩子失去父愛和母愛,在離婚家庭中,可以說孩子是幸福的。
樓主說的問題是現在孩子想出國旅游,這費用誰出,這是一個必須正視的問題,是學校組織的旅游團隊,還是孩子想單獨出國旅游,就必須得分清楚了,好苗子究竟要往哪里帶,這是監護人的職責所在。
如果是學校組織的旅游團隊,讓孩子能開闊眼界,和國外的學生進行交流。為了不使孩子有一種無奈孤獨和脫群感。作為離婚的雙方,平攤孩子出國的費用,不是不可行的。因為孩子是你們雙方的,只要對孩子有好處,花在孩子身上的錢是值得的。
如果孩子是為了趕時髦,自己決定單獨出國旅游的話,這肯定是你們對孩子嬌縱慣了,認為雙方離婚給孩子帶來了傷痛,在平常對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中總是遷就孩子,在孩子的思想中就存在了霸王自私的想法,我提的要求父母必須得答應,這是嚴重不對的。
你們就得正視對孩子的教育和培養,必須把關愛和溺愛認真的區別開來,關鍵要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并不是要養成孩子的依賴性。否則,照這樣下去會把孩子培養成寄生蟲的。像這種事,我認為該拒絕就應該拒絕孩子,要讓孩子知道父母掙錢不容易,現在糾正孩子的思想還來得及,這才是正確的。
如果是兩個孩子,一般會一邊一個。
不過,離婚案子孩子怎么判,一般遵循這樣一些原則:
1、首要的原則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經濟條件好,,教育條件好,居住條件好以及有其他一些有利條件的,一般容易判給孩子,吸毒的、酗酒的、有其他毛病的不容易判給孩子。
2、小孩子(例如哺乳期)一般判給母親。
3、大些的孩子,一般會征求其個人的意見,他愿意跟誰過,或者他不愿意跟誰過。
4、兩個或以上的孩子,一般分開撫養。
可以的?! 蛾P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準許。
離婚一人一個孩子怎么對待對方的孩子?這是許許多多心酸的家庭,拆散以后又重新選擇家庭面對的最現實的問題。我覺得將心比心換位思考,誰都有自己的孩子。所以要像對自己孩子一樣對待人家的孩子。有一句話叫愛屋及烏,既然兩個人都受到了愛情的挫折。又重新組合在一起,所以未來的路途上兩個人更要手挽著手棋心的走下去,所以說在對待孩子上課千萬不能厚此薄彼。對待自己的孩子一個樣,對待人家的孩子一個樣,如果這樣的心胸你也換不來真正的愛情。所以我說好好的對待人家吧。
撫養權,是指父母(包括繼父母、養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http://baike.so.com/doc/5546906-5762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