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機毆打乘客_出租車和滴滴司機都拉過什么樣的奇葩乘客?
特邀律師
滴滴公司依法應向死者家屬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該案最大爭議焦點,滴滴公司認為張某某的打人行為,發生在承運合同履行完畢之后,故張某某打人是個人行為,與滴滴公司無關。
筆者認為,滴滴公司的主張看似合理,卻忽略了合同法中一個重要概念:附隨義務。
什么叫附隨義務呢?
簡單說,附隨義務是合同法中的一項特殊規定,基于合同法的誠信原則而存在。比如最常使用的“救助義務”就是附隨義務的一種,指雖無合同的明確約定,承運人也必須對處于危險狀態的乘客進行救助。這是基于誠信原則而存在的合同之外的承運人責任。
筆者認為該案中,張某某”結束“訂單后,他作為滴滴司機的承運責任,并不必然結束,至少他還應承擔一定的附隨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保證乘客安全離開現場,以及當乘客發生危險后,不得棄之不顧,而應當及時救助或打120等。
不喜歡法律知識的朋友,可以直接略過上面一段,咱們直接談結果。
1,滴滴公司的狡辯不成立!哪怕張某某打人發生在訂單行為結束之后,根據合同法中的附隨義務,張某某也不能毆打乘客,同時滴滴公司的承運人責任也沒有結束。
張某某已經承擔了13年的刑事責任。
后面該滴滴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向死者家屬承擔賠償責任。注意了是賠償,而不是滴滴公司狡辯的所謂"補償"。
2,滴滴公司和司機是勞動合同關系,或者是與勞動合同類似的關系。
3,滴滴公司應承擔旅客傷亡的賠償責任。
4,乘客因醉酒乘車,自身有一定過錯,可酌情減輕司機與滴滴公司的賠償責任。
綜上。
滴滴司機毆打他人致死一案,刑事責任應由張某某承擔。但民事賠償責任,不僅張某某有賠償責任,滴滴公司同樣有連帶賠償責任,在張某某無力償還情況下,應先由滴滴公司向死者家屬支付。另外,死者醉酒乘車,且無人監護,可酌情減輕賠償責任。
(這篇回答寫的有點亂,大家可以直接看結論。歡迎法律屆朋友探討。)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5月29日,上海青浦區一出租車司機等紅燈時下車與坐在副駕駛人員打架,打完后又各自回到車上,畫面被拍下后引發熱議。原來兩男子為海博出租搭班駕駛員,因車輛維修問題產生矛盾并動手,并非網上所傳出租車司機毆打乘客。
公司負責人稱,事發后已對涉事駕駛員嚴肅批評并開具警告單,如若再犯將對其除名處理。
首先聲明,不管何種原因,打架都是錯誤的,有的是說理的地方。如果因為打架造成什么后果,也有相應的法律條文進行處理。
回到本題,兩名也是共同承包這輛出租車的駕駛員,能開一輛車,不說是緣分,也應該相互團結包容,心往一處想,力往一處使。就為了點扯不清的修車費而大打出手,可見兩人的感情多么淡漠,人情世故在兩人中間早已不存在。
本來打個架事情并不大,但是被人拍后發到網上,引起了網友的誤會,以為是駕駛員毆打乘客,雖然是烏龍新聞,但已經造成了不好的社會影響,所以出租車公司處理的沒毛病。凡事沒人知道有時候可以大事化小,一旦公開,不嚴肅處理就不能服眾了。
兩個司機最好還是化干戈為玉帛,不行就干脆散伙。畢竟已經有了心結,萬一下次再有什么糾紛,再次不理智,丟了工作就得不償失了。
出租車和滴滴司機都拉過什么樣的奇葩乘客?作為行業人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滴滴司機遇到奇葩醉酒乘客和古怪刁鉆的乘客。
醉酒乘客嘔吐車上 滴滴司機蔡師傅去年冬天在夜間將近十點,接完到高新區的一單送客到目的地后。準備收車回家,設置了順路單模式,就來了個去東郊方向順路單。車開到上車地點,就見到兩個人扶著一個喝多了跌跌撞撞的客人把他送上車,好像是他們領導,囑咐一定安全送到目的地。
車剛走了不遠,后座乘客就發出嘔吐的聲音,師傅趕緊打開車窗,說要不就找地方停車。客人一直擺手示意沒事,不肯下車讓趕緊走。反復幾次,最后在二環橋下,忍不住吐在車里,車內那種酸爽不敢想象,充滿了畫面感。實在無奈,只好加快車速把人送到再說。
終于到了目的地,客人癱倒在后座不下車,說注意一會。司機終于看清楚了后座,車窗玻璃縫隙,腳墊,后座都有嘔吐物,臭氣沖天,車子慘不忍睹。半小時后,乘客家人下樓把人接走了。
司機立即聯系下單人,告知乘客吐在車內,需要添加洗車費。下單人說,我估計他要吐所以才找滴滴專車,說到,洗車費,那人開始耍賴,說你車反正每天都要洗車,就是他不吐你車上你也得洗,這洗車費算我頭上不合適吧說這話的還是個女的。
最后糾纏半天因為這個洗車費,司機本來就沒多要,按照滴滴規定小車最高不得超出50。司機報了三十,最后說到二十。大家要知道,這是在寒冬臘月,此時已經半夜十一點多,天寒地凍上哪里去洗車都是問題。為了防止乘客投訴亂添加費用,師傅現場拍照上傳報備。
作為滴滴司機,時間長了都會遇到這樣的醉酒乘客,還有更過分的一起被醉酒乘客毆打。司機報警后,最終結果不了了之的。
所以,希望滴滴和其他網約車平臺實現信息互通,早日出臺措施,把這些低素質乘客進入黑名單,讓網約車秩序更文明更和諧。
謝邀!
出租車司機被乘客毆打至死,這是一起由民事糾紛轉化成刑事案件,據說起因為車費引起并且是兩乘客毆打出租車司機一個人。兩乘客是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將受到法律嚴懲。但是,是不是因為出租車費引起?還是其他原因都只有在刑事偵察取證之后才能確認,受害人已死亡,不能提供證言,只能通過出租車上的監控調取資料和相關旁證來還原事實真相。之前的任何想象都是唯心的。讓人聯想到11日上午8時左右,宜賓街頭一幕,出租車停下,副駕駛開門,出租車司機從車頭繞過來,在副駕門旁向乘客大打出手,路人怎么攔怎么勸阻,來回幾次勸開又打成一團,最后乘客用手機拍照之后報警。很明顯是出租車司機先動手,兩個小伙子,兩人受傷比較重,正置上班時刻圍觀行人眾多,自有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