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版勞動合同有效嗎_電子版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特邀律師
當然可以,電子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條明確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由此可見,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書面形式,包含多種可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而非僅限紙質形式一種。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3條的規定,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電子勞動合同即采用電子數據交換(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屬于電子證據。
再次,《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因此,只要用工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約定同意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等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且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的數據電文的真實性標準以及可靠的電子簽名要求和效力,該份電子勞動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電子勞動合同有效!
依據如下:
2020年3月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人社廳函〔2020〕33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勞動合同管理電子化工作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采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用人單位應保證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確保其完整、準確、不被篡改。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電子版的勞動合同需滿足“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三個要求,才是合法有效的。一般而言,與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合作簽署的電子勞動合同,都是合法合規的。法大大電子合同同時做到了以下三點:
①權威認證系統:采用國家機構認證技術,確保電子合同簽署主體真實身份;
②防篡改技術:采用國際通用哈希值技術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輕松識別文件是否被篡改;
③第三方取時技術:精確記錄簽約時間所以與法大大合作簽署的電子版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首先確定一下,電子合同同樣是合同,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現在很多企業從簡化工作流程和節約成本的角度出發,開始采用電子合同和其他一些審批文件的簽閱,這是無紙化辦公的一種進步。
我們可以聯想一下,現在很多地方的通訊商服務大廳,在給客戶辦理業務的時候,也是采用電子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只不過會給客戶一份紙質的。
作為電子合同,在簽訂后可以要求企業以郵件的方式發送一份到自己的郵箱,或者其他保存方式,既是為了確定好勞資雙方的責權利,也是固定證據,以備出現勞動糾紛后,有據可查,有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