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遇車禍是工傷嗎_下班途中遇到車禍,司機全責,是否算工傷?
特邀律師
我的個人意見是必須參照《工傷保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來決定,依據提問我的意見認為上下班途中,非個人主責屬于工傷。
是工傷的話,公司不來探望是什么心態?呢?這里我的分析認為存在著二個疑問:
一、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傷情的程度怎樣?(沒有描述,如果很嚴重,不可能自己打電話報告公司)
二、傷者本人或者家人是否第一時間報告了公司?若二點:即傷情嚴重,家人己匯報給了公司領導,而公司沒有當即派人來,甚至一直都無人探望慰問,那就先不必記掛,首先把傷養好、心度放平,待一切完全康復之后,打點行裝,迅速離開這家公司,依我個人看法這樣的公司發展已經止步(直言不諱),連自己的員工發生(當時不考慮是工傷,不是工傷,而是員工發生了車禍,若是我的公司會去好幾個人呢,還有同事,連這都不理不睬,可見一斑了,搖頭,搖頭)了如此生命悠關都無動于衷,你還留戀公司什么呢???(車禍難道不驚心嗎)?只有在商談賠償時鄭重地提出此意見,太不能理解了吧?
根據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都應認定為工傷。而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的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因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發生的傷害,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都應該認是為工傷。
我建議請參照文本以及實際情況行事。
我雁門風正,請多關注哦
下班外出吃飯出車禍,不算工傷;下班回家的途中,還有時間限定,發生職工本身沒有責任的交通事故,這算工傷。
是否屬于工傷,需看交通事故的責任,并非一概而論。屬于工傷的,企業按工傷處理。先事故賠償,不足部分由企業按工傷補足。
在上下途中遇意外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
謝謝悟空邀請!關于工傷責任事故認定,本人最近在7月9日、12日、21日、24日、27日都作了認真回答,關于上、下班途中經調查家住往返回家的線路上遇到意外交通事故,都能認定為工傷事故。本人7月24日專門回答了這一問題,今天不再回答,請查看我這幾次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