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出境與限期離境_驅逐出境和限期離境分別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驅逐出境又稱限期離境。指主權國家強制外國人限期離境。主權國家為維護本國安全利益或社會公共秩序,有權將違反本國法律的外國人或外交人員驅逐外國人或無國籍人被限期離境,在通常情況下,需由法院做出判決,是一種法律措施;有的由安全部門宣布,是一種行政措施;對外交人員,通常由駐在國外交部門宣布,是一種外交行為。我國刑法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應依刑法規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結果單獨處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處以主刑和附加刑,對此,刑法專門規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附加適用,界定了驅逐出境不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主刑,而屬于我國刑法規定的附加刑,如某外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內犯搶劫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驅逐出境,在該犯罪分子服刑期滿后,即被押送驅逐出境或押送該犯罪的外國公民所在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領)事館押送回國。
我們先來回顧下澳籍女事件始末
3月15日,一則“澳籍返京女未佩戴口罩在小區跑步,不顧勸阻并且辱罵保安”的視頻在網絡上被送上了熱門。從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出,澳籍女無視疫情,不但不配合隔離措施,居然不佩戴口罩還在小區內跑步。在被小區保安勸阻的時候,居然還豪橫,美其名曰:鍛煉身體。后來在報警后,奧籍女才停止其無知的行為,表示愿意配合隔離,此事也引發了眾多網友的極大憤怒。
但是,規定就規定,豈容他人隨便違反?
3月17日,她所工作的企業拜耳。通過在新浪微博上的“拜耳中國”發來通告:因為其不遵守中國政府抗擊疫情的各項措施,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對她做出辭退處理,并立即生效。
3月19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緒宏通報了澳大利亞女子拒不配合社區防控工作的事件詳情,并注銷其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抗擊疫情,人人有責,豈容巨嬰的存在
新冠病毒疫情爆發后,我們國家迅速的采取一系列抗疫措施,并在短時間取得了巨大的效果。這離不開千千萬萬個奮戰在一線的抗疫英雄們。也離不開我們所有國人團結一心,認真遵守抗疫期間的隔離措施和各項制度。
但是,對于這些已經加入了外國國籍的華裔,疫情爆發的時候,我不知道他們在國外干什么,有沒有為抗疫出過一分的錢和力。但是當國內疫情好轉,國外疫情出現爆發趨勢的時候,他們紛紛選擇回國避難。這個時候就想到了中國才是自己的母親。“法無禁止則可為”,既然祖國母親沒有拒絕你們回國避難,你回來就老老實實待著,憑什么還處處顯得高人一等,處處彰顯你是一個有著精致利己主義的巨嬰?
而且你既然選擇了加入外國國籍,就已經不再是回到中國,而是來到中國。作為一個外國人,就應該遵守當地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在疫情控制的關鍵時期,你憑什么來添亂。據說這個澳籍女畢業于名校,有著很高的學歷背景,但是有學歷,并不代表你素質高,更不代表你就可以高高在上,鍛煉你那自己為鍛煉就可以健康的身體。并不代表你可以用你高學歷背景,優厚個工作收入條件,來對我們中國人頤指氣使。
我們是個包容的國家,不會因為你本作為中國人加入了外國國籍,在疫情面前就會區別對待。但是,你卻失去了本應該同等你學歷背景的做人的教養。已經觸犯了眾怒,憑什么還讓你留在中國,給我們添亂。
奧籍女還可以回中國嗎
我在之前就說過,我國是一個包容的國家。從來就有“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雖然,在這個特殊事情,她違反了抗疫的相關措施和規定。也觸犯了眾怒。但是如果在能夠及時悔悟,回到澳大利亞以后,能夠好好反省自己的錯誤,未來如果她要來中國,雖然不會歡迎她,但絕對不會禁止她,因為就目前的針對她的行為的措施只有兩個:開公司開出和被限期離境。
當然注意,題主這里表述有誤,是可能還能來中國,但不是“回國”。中國是她的祖籍,她現在已經不是中國人,而是華裔,就算回中國,也只能是作為外國人,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相關的如境簽證,才可以來中國。
當然,此奧籍女也在事件發生之后,在各個場合表達了自己的悔悟之心。但是錯了就是錯了,每個人都必須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并不能因為犯了錯,認錯后就理所應當獲得大家的諒解。而是應該采取挽救措施,在未來用你的行為來真正獲得大家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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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關她幾天,然后判她永遠不許再回來!
1、限期出境是指給被處罰人一個明確的出境最后期限,限其在規定的最后期限到來之前離開,并不對違法行為人采取強制措施;
2、而驅逐出境則可以對當事人采取強制帶離等強制措施。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持有的準予在我國居留的證件,一律收繳。
4、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的機票、車票、船票的費用由本人負擔。
5、負責具體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確定的期限立即執行。
6、對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其出境的口岸應事先確定,就近安排,
7、執行人員要監督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登上交通工具并離境后方可離開。
對在我國不能遵守鐵的紀律,不按我國防疫部門的規定去做的外籍人員,包括加入外國籍的留學生,商人,演藝人員,一律按戰時紀律,把他們清除出境,并建立黑名單制度。通過這次疫情的時機,對他們該驅逐的驅逐,該懲處的懲處。正告他們: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只需他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不能越雷池一步。彰顯我國不可侵犯的尊嚴。
就不應該把他放進來,這是非常時期,戰時條例非常管制,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罷危及我們國家安全人和事一律服從我國法律法規,不容商討;世界上危及哪個國家安全的行為哪個國家都不會接受的,為什么此人既然已經進入我國還那么蠻橫無理?是個道理?四個字,驅逐出境。
限期出境是指要求某人在某個日期和時間點前必須離境,驅逐出境是指某人不被允許再停留、必須馬上離境、不主動離境的話會采取強制手段使其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