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干活摔傷算不算意外_摔倒算不算意外傷害?
特邀律師
我在工地上斷斷續續干了二十多年,我自己也挨過摔,我看到的.我聽說過的、挨摔都是自己沒有想到、沒看到或走思等等才出現事故。跟自己有一定責任。就連我自己挨摔都是我自己走思造成的。當然活危險程度高 ,工地管理不都位,防范措施差是最根本的原因。
謝謝邀請!
根據您的描述,如果您不小心在工地勞動作業時摔傷,首先要與你在一起的工人證明是在勞動作業時間摔傷的,而不是在休息區域內工人與工人之間調戲受傷,不管受傷原因是否,都要有合法的證人證詞來佐證,還要有同事陪你一起去醫院看病,ct拍片等其他檢查的病歷卡。根據您受傷程度可以根據以下情形要求單位進行賠償。
應該算的,只要不是故意的或明知那樣做的后果而去做就應該全意外。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本案中工人在工地上摔傷死亡,原生產經營活動可繼續開展,因此不宜認定為生產安全事故,但可以認定為工傷死亡事故,工人可以依據工傷保險待遇主張相關賠償。
答:根據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從以上法條可以看出,“途中摔傷”只有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能定為工傷。你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不屬于上述規定的范圍,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