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讓員工離職怎么辦_工廠不讓員工辭職怎么辦?
特邀律師
老板分享為您解答:單位不讓離職的,基本上都是因為你身在核心崗位或者手上正跟著項目或者大客戶,你要明白,不讓你離職并不代表單位真正意義的想留住你,而是緩兵之計,待你沒有利用價值之后,單位就會到會反過來勸你離職了。
為什么呢,道理很簡單,我已經在文章中也說過,一個員工,無論你多有價值,一旦你向單位提出了離職的想法,就算單位以各種理由或者漲工資的方法留住你,最終其結果都是以你離職收場,所以我也常常勸那些職場人,要么你就穩一點,沒想好之前千萬別提離職,一旦提出離職了,那么一定要果斷,不要拖泥帶水猶豫不決。因為作為單位或公司來講,你提出離職后,證明你的心態已然發生了改變,那么公司就會認為你不再具備與公司共同發展的意愿,暫時留住你,只不過是因為一時無法找到替代你的人,或者目前的項目離不開你,但是一旦這些問題解決了,你必將是第一個被公司踢出組織的人,所以這點你一定要明白。
好了,言歸正傳,單位不讓你離職怎么辦呢,勞動法已經規定了,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踢出申請,所以,你只需要書面向公司踢提出申請,不管公司是否同意,一個月后你有權利離開,并且公司必須支付完你的應得報酬,至于公司在這一個月內是否找到替代你的人,或者項目如何,是公司的問題,與你無關。所以,從這點來看,你沒有什么壓力,當然,我們在實際操作中,盡量還是以協商溝通為主,我剛剛說的那種情況是在溝通無果的前提下在使用。
作者:草根創業者,現自己經營公司,分享最有價值的老板思維,直擊職場痛點,喜歡請關注。
員工離職的流程其實沒有那么復雜,根據《勞動法》中的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也就是說,只要你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你需要離職了,其實這個時候,你就已經進入了離職程序階段。如果三十天以后,公司不給你開局離職證明,或者通過扣工資或其他手段阻止你離職的話,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
當然,很多時候,我們還是需要使用協商的方式來完成這個過程,畢竟在一起工作過,到最后了還是需要好聚好散。如果真的是因為工作交接等等原因的話,大家商量一個合理的時間,把所有的工作都處理好也就行了。這么簡單的一件事也不需要太過于的糾結。
一、首先你要明白,你辭職是不需要公司同意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即可!是提出來,知會公司,白提出之日一個月以后,即可以辦理正式離職手續!
二、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
三、如果公司在你已經提前按規定提出了離職,可到期單位不同意辦理離職手續。怎么辦?
①這需要你在提出時,有證據表明公司已經收到,一般公司會抵賴,說不知道你提出過。
②公司抵賴沒聽說你辭職,你可用ESM郵政特快專遞送交你們公司。上面必須要他簽收的!可作為證據。
③還可以將辭職書一式三份,一份貼在人事部辦公室門上,一份貼你上司的電腦上,另一份貼在公司通告欄上,三份均在現場用手機拍下圖片。
四、企業真要耍流氓不給你辦理離職并結算工資。
①你先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一定要書面,電話匿名都不受理!
②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我是頭條職場反黑第一人朱光兵。2010年我曾率12網友臥底深圳富士康(可百度:富士康朱光兵),并發布富士康13大罪狀而引起社會關注。現已在頭條累計為500多網友提供咨詢及幫助,為他們解決所遇到的勞資問題。如果您有需要,請及時添加關注,發站內私信,我保證一一答復!
員工提前1個月提辭職,領導不讓走怎么辦,這里給員工出幾種建議,可以對號入座,針對性選擇。
1,按一個月離職交接周期正常工作,提前提醒并確認工作交接人和交接日期,用行動顯示確實去意已定。
只是說一次,領導可能認為是一時沖動,或者是以退為進的伎倆,多說幾次可以證明這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2,對自己提出離職后公司無人可交接,招聘來不及,換人做不了的情況,可以予以理解,幫助領導建議解決方案。
我有一個前同事,就是這樣做的。她向公司提出離職后,留夠了一個月離職交接時間,但是接替她工作的人也是在職的,替補人員的招聘周期加上離職交接周期一起,時間超過了她的離職交接期。她一方面整理好自己工作的相關文檔,另一方面主動告訴領導,愿意利用周末時間暫時處理接替人到位前的相關工作。
她的行動獲得了老板的認可和欣賞,她以后的跳槽背調,老板評價特別高。
3,對于只是有一些不滿,但不是真想離職的,可以借此機會提要求,如能得到滿足,可以接受領導挽留。
如果領導能幫助處理不滿意的地方,順著領導的挽留留下來,也有臺階下。
4,對于領導“我不好過,也不要你好過”的報復性留人,注意理性做好工作交接并保留相關證據,以備需要法律途徑解決。
在妥善準備交接材料,處理善后工作的過程中,做好證據保留。
錄音,復印,拷貝等,都是保留證據的手段。
如果交接周期將到,但領導還是不肯放人,一方面和領導商量解決,另一方面和人事方面溝通,底線是求助于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