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到期公司不讓走怎么辦_辭職到期不讓走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問題問的云山霧罩的,什么是辭職到期?是不是合同到期啊?姑且認為是合同到期吧。
1、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愿意與勞動者繼續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以低于原待遇使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即沒有與勞動者續簽合同,也沒有跟勞動者解除合同,并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事實勞動關系超過一個月,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即沒有與勞動者續簽合同,也沒有跟勞動者解除合同,并且扣押員工工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用人單位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克扣或拖欠工資處理辦法有兩個:
1、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管公司讓不讓你走,腳長在自己身上,想走就走,自己的權益可以去勞動仲裁,不過一定要記著去做仲裁之前收集相關證據。
勞動法規定只要提前三十天跟公司書面申請辭職,就算合法辭職。到期可以走了,這三十天當中足夠時間交接好自己手頭的工作。那么如果公司不讓你走,于法,你完全可以走人;于情,是否公司還希望你留久一些交接工作呢?還是其他原因?可以和公司充分溝通,給雙方一個時間。讓彼此有個happy ending。
老板分享為您解答:單位不讓離職的,基本上都是因為你身在核心崗位或者手上正跟著項目或者大客戶,你要明白,不讓你離職并不代表單位真正意義的想留住你,而是緩兵之計,待你沒有利用價值之后,單位就會到會反過來勸你離職了。
為什么呢,道理很簡單,我已經在文章中也說過,一個員工,無論你多有價值,一旦你向單位提出了離職的想法,就算單位以各種理由或者漲工資的方法留住你,最終其結果都是以你離職收場,所以我也常常勸那些職場人,要么你就穩一點,沒想好之前千萬別提離職,一旦提出離職了,那么一定要果斷,不要拖泥帶水猶豫不決。因為作為單位或公司來講,你提出離職后,證明你的心態已然發生了改變,那么公司就會認為你不再具備與公司共同發展的意愿,暫時留住你,只不過是因為一時無法找到替代你的人,或者目前的項目離不開你,但是一旦這些問題解決了,你必將是第一個被公司踢出組織的人,所以這點你一定要明白。
好了,言歸正傳,單位不讓你離職怎么辦呢,勞動法已經規定了,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踢出申請,所以,你只需要書面向公司踢提出申請,不管公司是否同意,一個月后你有權利離開,并且公司必須支付完你的應得報酬,至于公司在這一個月內是否找到替代你的人,或者項目如何,是公司的問題,與你無關。所以,從這點來看,你沒有什么壓力,當然,我們在實際操作中,盡量還是以協商溝通為主,我剛剛說的那種情況是在溝通無果的前提下在使用。
作者:草根創業者,現自己經營公司,分享最有價值的老板思維,直擊職場痛點,喜歡請關注。
說一個真實的職場故事:
小明是技校畢業進入職場,三年后成為公司的技術主管,公司規模不大,小明的發展遇到了瓶頸,工資5000但是買房就困難了。他希望能賺得更多一些。
一天,小明接到個電話,一個老客戶打來的,新開了家公司,希望小明過去幫忙,工資8000,并且作為技術主任主持工作。
小明太實在,找到職場領導就把實際情況都說了,提出辦理停薪留職(公司有這個規定)。對領導說想去那邊試試,如果能撐起那邊的活,再徹底辦理辭職。
領導說:“公司有新規定,正好要宣布,取消了停薪留職。”
小明想了想:“那,那我就直接辭了吧!”
領導:“你先打個報告,并且把新來的兩個人教會他們,邊工作邊等你辭職報告的消息。”
小明馬上遞交了辭職報告,但是一直沒有動靜,朋友給他出主意讓他遲到、早退,但是領導愈加和氣和沉穩,就是不批辭職報告。
朋友又出主意,送禮。小明心里別扭還是去了,正常工作都沒送禮,為了辭職還得去送禮。領導收下東西說:“我也希望你有更好發展,等另外幾個領導齊了就能批,你放心吧。”
小明覺著有戲了,繼續等待著,可是這一等又是一月下去了。新東家著急了,以為小明不樂意去,正好小明來新東家這邊,我跟新公司的老板比較熟,知道了這個難題,給小明支了一招。
第二天,小明到單位興高采烈的拉著領導的手:“感謝領導,感謝領導還沒有批我的報告,我要回來好好上班。”
“怎么了,想通了?”
“那邊那家公司壓根就是空殼子,要客戶沒客戶,要技術沒技術,還沒正式開張就要倒閉了,幸虧我還沒去!”
當天下午,小明就收到了已批復的辭職報告······
想讓別人做出你希望的決定,你得需要從對方角度去分析預判,積極尋找轉機,時刻掌握主動權!
這就要看你本人對公司作出貢獻的大小來決定。如果你對公司作出了很大的貢獻。這個難得的人才。這種情況公司一般不會輕易讓你走的。
老總一定會找你談話,問清原因。這時如果你還想繼續留在公司發展,就是你加新的最好時機。你只要提出自己的要求,只要條件不是太苛刻,老總一定會滿足你的要求。當然如果你走的決心已定,有更好的目標,那就沒必要了。
但是,如果你對公司沒有什么貢獻,只是個普普通通的人,那公司肯定不會不讓你走。因為招一個普通員工付出的工資當然沒有一個老員工那么高。所以沒必要擔心合同到期公司不讓走人。好好工作吧,如果沒什么特殊情況,就算合同到期一樣可以留在公司繼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