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管理局的作用_房產管理局管租房糾紛嗎?
特邀律師
街道、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受國土房管、公安機關、計劃生育、稅務等行政主管部門委托,集中辦理轄區范圍內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戶口或暫住證登記、計劃生育管理稅收征管相關工作。
房屋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賃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那么很多人就會問,租賃合同備案證明怎么辦理呢。根據相關規定,辦理租賃合同備案證明,必須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帶上各自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起到房屋產權登記中心進行辦理。在此大家注意一點,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應到場,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進行辦理,但是有的時候委托書需要進行公正,因此建議能夠本人去最好本人親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1、租賃備案這是一項行政管理的措施,如果應該辦理而不辦理,就是違法行為,要受到處罰;
2、便于國家對房屋使用現狀的了結統計;
3、跟稅收有關,需要納稅的,這是計稅依據。
是:負責管理當地的房子租賃、以及租賃糾紛方面的事務的。
租房登記備案從租賃合同生效角度不需要,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規定,應當備案。備案登記只是起到管理的作用,對流動人口進行,防止一些作案人員在市區內不易被發現的情況。但出租方會后面會定期繳納稅款。雙方簽訂的房租租賃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是有效的,受國家法律保護。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管租房糾紛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租賃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