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立案到執行流程_如何執行法院判決?
特邀律師
法院執行立案后當天開始計算執行期,執行期結束,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被執行完,那么申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式執行。
首先明確的答復你,對于生效的法律文書和法院判決書,如果判決的當事人即義務人沒有在法律文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判決義務,權利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給予強制執行。
其次,關于強制執行申請書的提交,執行申請人可以先向原審的法院的主辦法官開具生效法律文書證明,到法院立案庭進行執行立案,立案后,當事人可與執行庭的人員聯系具體的執行事宜。
第三,關于如何執行的問題,你按照上述程序執行立案后,具體事宜可以與法院承辦執行工作的法官聯系,或者請求法院查詢對方的財產線索包括銀行存款、工資賬戶、車輛、股權等相關信息,或者你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財產線索情況,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措施。
第四、另外,說明一下,任何的申請執行,其結果都具有風險性,法院也會給你提醒有關的訴訟風險情況,也就是說有可能案件出現得不到執行結果的風險。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
申請強制執行應準備以下材料:1、強制執行申請書,2、判決書或者裁定書,3、生效證明(找終審法官開具),4、被執行人的送達地址確認書或者郵寄單,5、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如保全文書及手續或者擔保手續等)。
事實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最關鍵的是要找到被執行人可供法院執行的財產線索,比如被執行人的房產、車輛、存款、理財、股權等等,因為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會讓你填寫財產清單,同時也讓你簽執行風險告知書。
我們知道目前很多案件雖然官司打贏了,卻敗到了執行,原因就是沒有找到被執行人任何可供法院執行的財產,法院也查找不到,由于案件執行不能而被采取終本(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暫時結案處理。
建議申請執行后,申請人應當利用各種渠道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無論是通過懸賞公告也好,還是委托第三方公司或者律師調查也好,只要找到是被執行人的財產,都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發現被執行人存在高消費或者低價轉讓或者贈與財產等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執行的證據,申請人也可以申請法院對其采取拘留、罰款措施,甚至移送公安機關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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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都是法院內部的,流程其實是很簡單的。
第1部立案庭受理,然后進行登記編制一個案號。
第2部立案庭將相關的手續卷宗移送到執行局。
第3步就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的流程了。
你可以把生效判決,身份證等證件上傳到網上,現在網上進行立案,立案后法院會把案件分到執行法官手中,然后會對財產進行查詢,查到會扣押,凍結,拍賣,最后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