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總額都包括哪些_工資薪金總額包括哪些?
特邀律師
工資性收入包括什么,很多人可能覺得非常簡單,不就是每月到手的錢嗎?說的對,也不全對。
關于職工的工資總額是有什么構成的呢?
實際上關于工資的構成很復雜,國家規范性的文件是1990年國家統計局公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文件將我們的工資總額分成六大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很簡單,就是按照工作時間給付工資。絕大多數人都是這樣的計算工資方式,對外衍生出來的有月工資、小時工資等等。
計件工資,是根據工作量確定的一種工資發放方式,工廠使用的比較多。
獎金,指的是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多數人也非常熟悉,年終獎金、績效獎金、考核獎金等等。
津貼和補貼,還有所不同。津貼,是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補貼,是為了補償物價變動而設置的補償,主要有生活費補貼和價格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實際上一般是指我們延長工作時間所給付的額外勞動報酬。按照加班情況的不同,應當分別給予150%、200%或300%的加班費。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這些情況比較復雜,包含很多種情況。比如工傷期間的停工留薪期工資、待崗工資、計劃生育假工資,婚喪嫁、事假、探親假、帶薪年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支付的全額或者按比例工資。
工資包不包括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
其實,工資應當是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用了單位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因此,總體來看是應發工資。
按照《社會保險法》、《住房公積金條例》的有關規定,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按照相應比例共同承擔。養老保險個人需要承擔繳費基數的8%,醫療保險個人需要承擔繳費基數的2%,失業保險一般是不超過1%,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比例是5%~12%。
所以,工資中包含五險一金個人部分,但不包含企業負擔部分。
至于個人所得稅,非常明顯是個人所得的稅收,肯定要有個人承擔。不過如果勞動者就業比較搶手,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約定到手工資。
工資性收入是什么?
很多人可能很迷茫了,工資性收入是什么呢?實際上國家把國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為四大部分,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轉移性收入、財產性收入。2018年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8228元,人均工資性收入是15829元,約占居民人均全部可支配收入的56.1%。
工資性收入實際上指就業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包括所從事的主要職業的工資以及從事第二職業、其他兼職和零星勞動得到的其它勞動收入。所以,工資性收入跟我們理解性的工資收入還是有差距的,比工資收入范圍要擴大了很多。
工資這一概念實際上是十分復雜的,我們其實也沒有必要了解的那么深刻,大家真正關注到手的錢有多少就好了。國家也在推動收入體制改革,努力增加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讓他們生活可以過的更好。
一般情況下職工的工資薪金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工資總額*2%=工會經費
假如你的工資總額里包括獎金的話,自然計提工會經費的工資總額也就包括。
總之和按14%計提應付福利費的工資總額一樣。
工會經費或籌備金計費基數為當年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根據全國總工會財字(95)11號文件和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精神,全部職工是指在國家機關、黨派團體、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范圍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長期臨時工、季節性用工等。
工資總額按照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1號令公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標準執行,包括計時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