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降工資怎么辦_公司全體降薪應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隨著新冠狀病毒疫情在國內逐步穩定,社會各界除了繼續嚴抓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已經成為各行各業的主旋律。
但是疫情期間有一些職場人非但沒有等來公司通知返崗“搬磚”的喜訊,反而收到了令人猝不及防的噩耗:要么是就職公司倒閉破產,要么就是裁員。而降薪成為大部分企業“過冬”的一種選項,針對“降薪”,大部分人抱有喜憂參半的心情來對待。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疫情之下,企業降薪到底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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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公司層面思考,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訂單消失、企業被迫停工停產,公司沒有了收入來源,那么現有的資源撐多久還是個未知數的情況下,是選擇今朝有酒今朝醉還是選擇節衣縮食,做好過冬的準備?
站在員工個體層面,假設給你一袋大米來面對接下來的三個月嚴冬,那你是選擇頓頓吃滿滿的白米飯,前期快樂享受;還是選擇先喝粥,果腹即可,同時再去找點食物儲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相信大家為了能夠生存下來都會選擇后者。
因為,活下來在當下最重要!
如果活下來是最重要的,那么站在企業角度,首先要考慮減脂瘦身,提高自身的靈活性,以便應對接下來有可能發生的市場巨變。
因此企業要審視內部的機構組成與人員組成,看看與公司戰略調整是否匹配?是否需要剪掉冗余的組織和人員?
記住:效率決定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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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盛傳著這么一個段子:網友祈禱疫情趕緊過去,自己能夠早日復工。然而網友與其互動說:還是先祈禱不要讓企業就發現沒了你,企業一樣會運轉下去吧。
這雖然是個段子,卻是很多企業面臨的真實情況:大潮退去,誰在裸泳,一眼便知!
嚴冬下,龜縮不動也會凍死,那還不如跑起來熱身,也許還有活下來的機會。
老板可以給各部經理兩個選擇,要么各項指標的效率提高10%,要么成本降低10%,自上而下地共度時艱。在這一點上,國內外的某些知名大公司已經啟動了高層自動減薪計劃,以求穩定更多的一線骨干員工。
站在員工個人角度,一旦公司降薪,就代表著將不得不面對更為嚴峻的生活支出壓力。這個時候再抱怨“自己的工作時間、工作量都沒有減少的情況下,公司實行降薪對自己不公平”,這不僅于事無補,而且還會成為公司環境的污染源。因為茫茫大海,若船之將沉,什么最重要?
首要的還是先活下來;其次是不要成為船上的累贅,只消耗資源不產生動力;再次是要保證自身健康,確保自己千萬不要生病,要避免成為船上瘟疫的源頭。否則對船長來說,是保你一個人?還是保更多的人?結論是顯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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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船長是最不希望船沉的人!
因此,個體在面對疫情時,思考問題應遵循的邏輯順序是:
1. 我是否值錢?我是否有價值?在哪方面最有價值?如果我下周不去上班,公司的業務是否能正常運轉?
如果離開你,公司的業務依然可以照轉,這說明你并沒有不可替代性。那么裁撤你,就會成為一個可能的選項。此時,如果不裁你,只是降低薪水,那恐怕已經是比較好的局面啦。
2. 我應該如何提升自身的價值?
(1) 盤點一下自己的優勢,看看是否足夠堅實?憑這個本事能否找到下一份理想的工作?如果找不到,那說明你需要再次沉淀自己,重新評估自我。
(2) 我的工作效率是否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用什么方法?
(3) 它是否形成我的真正優勢?還需要補充哪些技能才能做到真正優秀?不可替代?
(4) 我是否還能兼做其它業務?給自己留一個備份預案?
我回頭看那些商界大佬,從李嘉誠到馬云,他們在起步初期,幾乎都是同時做2份以上工作。錢是掙來的,靠雙手爭取,不是靠想,靠嘴巴抱怨。
3. 我的目標是什么?與之匹配的行動計劃是什么?
在經過盤點之后,首要的就是重新確立自己的中長期奮斗目標,把它們寫在紙上,而不是停留在腦海里。這樣便于你時常拿出來檢視自己是否偏離了目標?
有了目標就要有相應的行動計劃。記住,每個行動計劃,都有時間節點,都要符合SMART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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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減薪到底是對還是錯?這個問題不能用簡單的零和思維模式去思考。
資金是企業的血脈,員工是血脈中的血紅蛋白。少了血紅蛋白的血液無法輸送養分;但是請記住紅細胞白細胞也是有生命周期的。
企業是員工能力變現的平臺。當企業因為外圍環境受損,那么員工的收入必然受到影響。有些人會主動選擇與企業捆綁在一起抱團過冬,也有些人會選擇更好的企業平臺,這是一個雙向選擇的問題。
當新冠肺炎要求大家居家隔離時,旅游業受到的重創難以言表。相比整個行業來說,攜程雖然擁有比較充裕的資金儲備,但是為了做好長期應對“戰疫”準備,攜程CEO孫潔宣布,從3月開始自己和梁建章開始拿0薪資,公司高層也紛紛提出資源降薪,最低半薪,表示這種狀態將會持續到行業恢復。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因此,不要再糾結于疫情降薪是對還是錯。
應該聚焦于我們的能力在哪里?
我們的服務與價值是否被市場、被客戶、被企業所認同?
直接給老板說,你被開除了。
何南回答
你好
如果真如你截圖所發的那樣,你可以拒絕所安排的工作。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中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如果單位告知你在合同中并沒有具體約定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你可以主張這種情況違法,也就是合同部分條款無效,但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執行。
公司單方面調整工作崗位和薪資待遇,確實是變動勞動合同主要條款,屬于違法行為。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約定具體工作崗位或者單方面要求勞動者服從公司任意調配,都是屬于排除勞動者權利的行為。
所以,你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賠償。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條款,屬于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勞動條件,降薪的行為屬于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要求賠償的依據: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是何南,去勞動仲裁委吧。
公司的這種行為是為什么?目的是逼你離職或者調崗,還是對你的工作不滿意?
1、降薪是否違法要看情形。一是勞動合同約定,二是最低工資標準,三是降薪程序是否合法
員工可根據具體實際情況拿起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并且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資
2、看你們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你的工作崗位和薪酬,如果你們公司要調整工作崗位和薪酬待遇,看他是否和你協商后確定了,公司不能采取隨意的降薪調崗的方法,否則你完全可以不同意。
3、如果你們公司就是想通過這種降薪的方法逼你辭職、調崗的話,你可以以公司違法調整崗位和薪酬為理由,主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公司不同意支付的,你可以提出勞動仲裁,仲裁會支持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