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此次融資是否有擔保_企業融資要注意什么呢?
特邀律師
這里需要先搞明白,如何構成騙取貸款罪。
騙取貸款罪是指,行為人通過欺騙手段,騙取貸款,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有其他嚴重情節。
由此,公司貸款無力償還,融資擔保公司代還,是否構成騙取貸款罪。
首先,要看公司是否通過利用虛構的合同等欺騙手段取得貸款。
其次,看是否會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在司法實踐中,有的判例是,只要實施了欺騙手段,后期沒有歸還,就會認定為騙取貸款罪,其實這是不對的。
現在有更多的判例,是看行為人在騙取貸款時,是否提供了足額擔保等情況,若存在足額擔保等情況,則不會認定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也就不會認定構成騙取貸款罪。
因此,即使公司通過欺騙手段騙取貸款,之后無力歸還,但貸款由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或在案發后歸還,則一般不會認定構成騙取貸款罪。
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主要考慮的融資模式也有所不同。企業主要考慮的融資模式有兩種。第一種屬于債權融資,比如去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進行資產抵押、質押、擔保、信用貸款。債權融資通俗的講就是寅吃卯糧,今天挪用了明天的糧,后天再來還明天的債。第二種屬于股權融資,通過企業股權向投資人換取資金。股權融資就是用公司股權來交換投資方的資金,通俗的形容就是“砍了大腿換汽車”。融資渠道的選擇根據企業發展階段來定,企業家要考慮的核心因素就是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來思考是否采取債權融資或者股權融資,切勿盲目“眉毛胡子一把抓”。
作者:廖連中,來源:《財資中國|財富風尚》雜志2017年10月刊
經監管部門批準,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 (一)貸款擔保; (二)票據承兌擔保; (三)貿易融資擔保; (四)項目融資擔保; (五)信用證擔保; (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這個真心沒法回答你的。影響股價的因素太多了,你怎么確定股價的漲跌與【融資擔保】這事相關呢?
上市公司的特點就是股東特別多,購買100股股票了,就能成為股東。一般一家上市公司有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幾千萬的股東。
上市公司的股價呢,則由這些股東決定的。股東在買賣股票時的成交價就被認定為公司的股價。
當一個股東要賣出股票時,你不能知道原因的?他會告訴你,因為公司做擔保了,我不相信了公司了,所以要賣出股票。
能夠決定股票價格的,是每件事對公司是否有利?
上市公司為聯營企業做融資擔保
這件事,對上市公司能帶來什么利益?從題目里看不出,所以也沒法回答對股價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