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為什么是無相對人的行為_遺囑行為是否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
特邀律師
我們講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要等到意思表示到達對方才發生法律效力,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行為完成時就發生效力了 遺囑行為從它完成時就開始生效了,所以遺囑行為是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行為 有相對人的比如說合同行為
遺囑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為它是單方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它又是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立遺囑直接私下寫份遺囑就可以,不用對誰表示。 捐贈是單方行為嗎?但確定的是,請記住司考觀點:贈與合同,名叫合同,顧名思義,它是雙方行為。
我猜測你是把“遺囑”和“贈與”搞混淆了,或者是把單務合同和雙務合同搞混淆了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不需要相對人要有意思表示。2、贈與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為,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 不附義務的遺囑和不附義務的贈與兩者都是單務合同。 附義務的遺囑和附義務的贈與則是雙務合同。單務合同: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雙務合同: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典型。單雙方法律行為和單雙務合同是不同的。
意思表示,是指沒有相對人的存在也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立遺囑。民法總則里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沒有相對人的存在也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立遺囑。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需要相對人的存在才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一方欲訂立合同的邀約就必須向另一方發出。
不用,遺囑行為是單方、無償民事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一、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 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二、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三、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
四、緊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 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 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五、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后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如果遺囑人沒有事實死亡,而是在具備相關的法律條件下,經有關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遺囑也發生法律效力,利害關系人可以處分遺囑當事人的財產。如果在短期內遺囑人重新出現,那相應的財產可以退還遺囑人; 如果時間較長,類如超過兩年以上以及財產出現了無法退還的情況,則受益人應當對遺囑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圍內提供幫助,但法定義務人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