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隔離期間工資支付_復工后、隔離工資怎么算?
特邀律師
春節臨近,都希望回家過年,因疫情隔離期間如何支付工資,是否支付工資,這是一個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民族意識問題。
春節怎么過?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1月31日下午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來自衛生、教育、農業等方面的發言人回答了中外記者及人民關心的問題。一是通報了疫情。國家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副司長米鋒說,1月以來,全國累計新增本土確診病例2016例,為去年3月以來單月最多,疫情呈現零星散發和局部地區聚集性疫情交織疊加態勢;二是按疫情發展情況,通報了全國中高風險地區名單(截至1月14日9時)。倡導在工作地過年,盡可能減少人員流動;三是糾正了一些地方不正當做法或苗頭,強調除中高風險區外,不得搞“層層加碼”和“一刀切”,以及不得隨意禁止返鄉過年等“六不”要求。可以說國家從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都做了細致的安排。
錢怎么發?各地都有不同要求。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總工會、市企業聯合會、市工商聯13日發布通知,指導用人單位妥善安排好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等職工群眾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并依法足額支付工資;浙江倡導外地員工盡量留在當地過年,有條件的地區可給予適當補助;寧波,給予外地員工800元-4600元的留甬過年補貼;福建鼓勵用人單位結合工作需要和職工意愿統籌安排休假;泉州提出自2月11日至17日留泉過年的外地員工,可申領新年紅包,對留泉過年的非泉州籍困難家庭的企業職工,每戶給予一次性困難補助1000元。等等各地有不同要求。這里有個關鍵詞“有條件”,這個條件,我們可以理解為有沒有錢可發,除疫情中、高、低風險地區防疫不同要求外,隔離期間是否發工資似乎也不搞一刀切。
中華民族是一個理智民族、團結的民族。在大災大疫面前,全國人民團結一致守望相助,才很快控制了疫情,每一個人都受惠于其中,我們從不在帶不帶口罩,接受不接受檢查上討論和爭論。這種自律和他律使我們獲得了真正的自由,美國及西方嘴上的自由是不顧他人的自私,其結果是亂象叢生,自己給自己挖坑,沒有自由可言。所以,在隔離期間工資怎么發應該不在話下:其一,在大難面前,保命是第一位的,錢是第二位的;其二,工資是企業利潤的一部分,因疫情企業不景氣,錢從哪里來?其三,合理合法是民族認知。早在2020年 4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發布《關于審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對于勞動者比較關心的1月31日和2月1日春節兩天延長假期勞動報酬的發放問題做了解釋。指出,春節延長假期屬于特殊的節假日。勞動者1月31日、2月1日休息的,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正常出勤支付勞動報酬。這是從法律層面解釋的,但在疫情面前,人人受影響、企企受影響的情況下,還有情的存在。至于假期期間工資怎么發,只能根據企業發展情況而定,這是客觀存在的。
所以,返鄉歸來隔離期間如何支付工資問題?不發工資可能“違法”,但都在情理之中。為他人為自己保命,即使損失14天的工資應該是值得的,為大家舍小利應該是一種境界。
祝愿各位粉絲、同事、朋友春節快樂!
這樣的公司就是耍流氓。公司掙錢的時候不會多給員工。不掙錢的時候就開始耍賴皮。
很感謝你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前幾天拍攝的就是我公司通知延期在家沒有工資,所以我就把當時視頻給您發下,我的意見是互相理解,互相加油,互相努力!
很多人都在擔心復工后隔離工資怎么算,擔心是有道理的,很多公司現金流不夠倒閉,并不是很多公司都有海底撈的底氣。
現在因為疫情的原因,全國各地都延遲了復工,員工們最關心的就是薪資問題啦,
以上海來看。
上海市人社局也出臺了相關政策:
上海市人社局《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實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明確: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要求職工推遲復工——
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據此,用人單位要求員工2月底上班——
如果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但目前,相關文件未明確支付工資的具體范圍。
若員工在停工期間未實際付出勞動,也不屬于在家工作,是否應支付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還有待相關部門作進一步明確,或者由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確定。
2
如果復工后員工被隔離,如何發放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規定,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15條規定,在采取公共衛生預防控制措施時,勞動者疑似患傳染病或者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經隔離觀察后排除的,企業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其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 綜上,員工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隔離,隔離觀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
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期間應當支付的工資報酬。
經隔離觀察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的,則按照醫療期處理,發放病假工資。
3
外地回滬人員居家隔離期間,勞動合同到期,合同何時終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明確: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
職工醫療期期滿
醫學觀察期期滿
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據此,外地回滬人員居家隔離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順延至隔離期滿。
黎明就要到了,武漢加油,中國加油。
疫情期間仍然上班,工資怎么算?
那的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而定,單位該怎樣算,就的怎樣算,并且,在這個問題上,國家人社部,也沒有明確的硬性規定,況且,有很多大型企業,過大年都不放假,工資增加,無非也只有幾天而以。
說實話,在疫情期間,有多少普通的老百姓,那個不愿意出去掙錢?答案是少!直到現在,我都天天盼著工地何時開工,只要工地開工,我才有干活的地方,錢多錢少,另當別論,只要有人顧我干活,每天下班后他就的為我點錢,而不是我倒貼,就咱窮人來說,掙的就比不掙強,只要天天有活,家中吃喝自然不愁!一但坐在家里,簡直就是坐吃等死!
答:應支付在此期間的工資。
律師解析: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隔離的員工,應支付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0年1月31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其工資。對于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主要還是要看你所處的單位是在哪啊,而且你所處的職位是什么樣一個職位,然后不管是怎么樣一個情況,你的最基本的工資他肯定是會發的啊,詳細介紹會在視頻里面給你介紹,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