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法定程序的具體行政行為_變更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哪些情況下?
特邀律師
行政訴訟關系著黨和國家及人民的確身利益。行政違法侵害的不僅僅是當事人,更加侵害黨和國家及人民。
但人民法院只看到了爭議的利益而忘了行政本身所含的國家利益。最終都會主動為行政違法保駕護航,直接無視國家人民與黨的利益。
治國必先治官。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法治在,則人心在、信仰存。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法治在,則人心在、信仰存。
毛澤東治國就是治吏的思想永照千秋 ! 毛澤東說:“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將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而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么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黨也會是這樣。”。 治國必先治官,治官務必從嚴。一個吏治清明的社會,才會民富國強,才會更加安定和諧,國家才能長治久安。@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一、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強制,按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 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該行政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在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
行政機關賠償損失后,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二、怎樣預防和減少行政強制違法行為的措施,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的處罰。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證據不足的;
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職權的;
5、濫用職權的。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接下來解釋一下:
一,正常情況,經過復議或者復議不作為的案件起訴期十五天,直接起訴的案件起訴期六個月。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意思是,有證據證明行政相對人知道,或者可以推定其知道。
三,知道的內容包括行政行為內容和訴權,這里分三種情況:
1,既知道內容,也知道訴權,起訴期自知道起六個月。
2,不知道內容,也不知道訴權,起訴期動產五年,不動產二十年,稱為最長起訴期。
3,不知道內容,也不知道訴權,但未過最長起訴期的,自知道內容起一年。
注意,這里沒有兩年或者三年的說法,那是民法的規定。
四,行政訴訟法中的起訴期與民法中的訴訟時效不同。民法中過了訴訟時效,失去的是勝訴權,而行政訴訟法中過了起訴期失去的是訴權,即過了起訴期法院不予受理。
總結一下,行政訴訟法中過了起訴期,司法途徑就走不通了,只能通過行政手段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