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納糾紛案例_未繳納社會保險金的勞動糾紛案例?
特邀律師
由此造成的損失,最好不要走仲裁和法院,因為不僅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更會損害你的精神。最好的方法,就是防患于未然,不合適的公司,馬上撤離。
一般情況下,可以去申請仲裁。
在涉及勞務糾紛這個事情,可以去申請仲裁。但是仲裁時間過程太長,走完一個流程一般要一個月,你還要提供各種證據,和仲裁員各種談話,填寫各種表格,流程麻煩;到最后當面調解這一階段,如果單位沒有相關人員到場,也拒不執行仲裁判決,你的仲裁申請就是一種浪費。
仲裁無果情況下,訴諸法院。
同樣的,訴諸法院同樣也是流程繁瑣。到法院相關部門排隊,填表,等候通知,提供賬戶,到最后也有可能無果。法院的電話你老是打不通,打通了相關人員也不接,到最后一無所獲。
做為弱勢群體,輕易不要去仲裁或者法院
這些政府機構人員,有的服務人員有職位態度差,有的人員有背景素質差,電話時常打不通,大部分時候不會積極維護你的利益。別的不多說了,你懂的。最好的方式就是找到一家靠譜的公司,發現公司有問題,趕緊撤!
公司未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先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然后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勞動仲裁部門申請用人單位派出損失。若以上都未能得到解決,可以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屬于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侵害行為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行政處罰《社會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因社會保險發生爭議的可以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勞動法》第100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26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第1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故征繳社會保險費屬于社會保險費征繳部門的法定職責,不屬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圍。
根據相關規定,關于社保繳納的糾紛,勞動仲裁不受理的。按題目描述的情況,建議立刻向勞動監察投訴。
投訴辦法
上門投訴
可以查詢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的地址,工作時間都接受的。
電話投訴
在全國任何省市,直接撥打12333 勞動監察熱線
撥打12345 市長熱線
需要提供的證據
工作證明,就是可以證明你在私企工作了5年的證明。
- 如果發工資是通過銀行卡,那去銀行打印這5年的流水單,這是最好的證明;
- 工資單,如果沒有5年的,有多少準備多少;
- 考勤記錄,這個比較難,有多少算多少;
- 工作服,工牌等等,都可以作為輔助證明材料。
社保繳納證明,證明只繳納了1年的記錄。
去社保中心,憑身份證打印社保繳納清單。
準備好以上兩類材料,就可以投訴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了。
你的要求(訴求)
在勞動監察大隊接受投訴之后,你可以要求補繳這4年的社保。
勞動監察負責的老師,會要求你曾經工作過的單位,給你補繳這4年的社保。
補充說明
社保不能自己補繳的,只有憑勞動監察的處罰決定書,社保中心才接受補繳;
社保補繳,個人部分,還是需要你個人出錢的。
更多的情況,或操作流程還是建議你撥打勞動監察熱線12333咨詢。
目前,不規范繳納社保問題是普遍存在的,最突出的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不按規定參保登記。按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辦理社保登記,但有的用人單位成立好幾年了也不登記,用工都好幾年了也不登記。
二是不足額繳納社保費。繳費基數的確定有嚴格的規定,但用人單位不管職工工資高出上年度社平工資多少,大都選擇按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三是選擇性參保。有相當多的用人單位,什么險急用就參什么險,高風險行業的只選擇參加工傷保險,不按規定五險全部參加。
這些現象的普遍存在,嚴重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但為什么沒有引起普遍性的勞資糾紛呢?我認為主要原因有兩點:
一是勞動及社會保險法制體系還不夠完善。
《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法律地位、社會保險各部門職責做了嚴格規定,但職責不清、授權不明,部門之間互相推諉扯皮事件時有發生,社會保險執法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單位社會保險違法成本近乎為零,對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沒有約束力,所以就造成了不規范繳納社保現象的普遍存在,既然能普遍存在,就肯定有他的合理性和現實性,這樣的事多了,人們就會見怪不怪,對這樣的現象也就麻木了。
二是普法宣傳不夠,職工維權意識差。
由于我們在勞動法及社會保險法的宣傳普及上存有局限性,所以有相當多的職工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不知社會保險盡是什么內容,自己應享有什么權利,好像參不參保、繳多繳少、選擇參什么險都是老板的恩賜,與自己無關。既使有部分職工知道自己的社會保險權利被侵害,但迫于自己所處的弱勢地位,絕大多數人選擇了沉默、忍讓。也正時多數人的沉默、忍讓,使單位不規范繳納社保問題惡性循環,越來越普遍。
社會保險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隨著社會保險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人們對社會保險認識的逐步提高,人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因社會保險而引發的勞資糾紛會不斷增多,會更加普遍。
點點出師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辭職之后,你的社保是怎么樣處理的?如果裸辭,勢必會面臨社保斷繳的風險,斷繳社保繼而會影響到購房買車。有的人就想到這樣的辦法:選擇比較相熟的朋友的公司,讓自己的社保掛靠在他的公司。社保對我們很重要,對生活影響也很大,掛靠朋友公司交社保是否真的是最好的方法呢?會不會存在一定風險呢?
風險一、斷繳漏繳
企業HR每天關于社保的工作量非常大,如果出錯,企業將會背負法律責任。所以HR所有的操作都會根據企業員工花名冊嚴格操作,外部人員想要掛靠難度非常大,沒有合同,更沒有勞動關系,誰也沒有義務保證幫你成功參保,尤其是小企業,也存在漏繳的風險。
風險二、生育津貼無法報銷
對于很多女性而言生育保險是一大社保利好,門診費、住院生產費、生育津貼等等補貼算下來相當于生孩子免費。但是光知道福利政策,你知道辦理這些報銷需要走多少流程嗎?除了你的各種證明和繳費單,還需要用人單位提交各種材料,比如社會保險登記表、參加基本養老/工傷/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等等,就看掛靠單位的HR是否愿意幫你跑腿了。而且生育津貼會直接打入企業賬戶,如果遇到個財務審批嚴格的公司,那么這筆津貼你就別想拿到了。
風險三、企業的法律風險
選擇掛靠朋友公司交社保,其實是對朋友公司的一種不負責任。萬一出現工傷,企業要承擔的金額遠遠超過你付給他的錢;萬一要你要生孩子報銷,企業付出的津貼可能遠遠高于你付給他的錢;萬一你要求企業承擔用工關系,要求付工資,企業更是拿你沒有辦法。即使以上情況不會發生,企業仍然可能面臨巨額罰款,因為違規為非本企業員工其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行為。
風險四、企業倒閉
現在的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每天都有無數大中小企業因經營不善而倒閉。萬一運氣比較背,掛靠朋友公司交社保的公司倒閉了,那么自己的社保費問誰拿呢?一沒有勞動合同,二沒有勞動關系,三沒有法律協議,一旦企業出事,社保費拿不回來,維權更無門。
以上,大家也了解到了,選擇掛靠朋友公司交社保,不僅欠別人人情,還存在很多風險。那么怎么辦呢?其實,你完全可以選擇專業的社保代理機構來辦,每個月只需要按照社保繳納的最低標準進行繳納,就可以有效維持繳納年限,并且專業的社保代理機構絕對不會帶來以上的這些風險,是安全可靠的,能夠保證自己的失業期間同樣享受到和在職時一樣的社保待遇。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這個問題,你可以通過勞動監察或勞動仲裁來維權。但是我覺得以你一個人的力量去抗衡,沒有必要。下面說說我的看法:
1,現在除了國企、央企、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社保繳費比較正規。其他私營企業都是在給員工繳納社保這一塊動腦筋,很多都是選擇當地最低繳費基數,因為社保對于一個企業來說,也是不小的一筆費用,所以老板能省則省。你去維權要做好長期的心理準備,而且就算你維權成功,企業也不要你了。你是給別人做了嫁衣,想清楚劃得來不?
2,維權的過程一般很漫長,而且隨時要找你核實情況,你的工作和生活也會受影響,私企也是有受保護的政策,我想人家這樣做也是對政策有研究過的。你不一定能維權成功。希望你能想清楚。
以上是我的建議,希望你慎重考慮!圖片來自于網絡,文字屬于本人!
其實按照《勞動法》規定,給職工和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社會保險的費用按照法律規定,要有職工和用人單位承擔。
但是,用人單位承擔了給職工辦理參保登記的義務,同時擁有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社保費用的權力。
如果用人單位就是不給職工繳納社保,這是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不過勞動者還是要收集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在這個單位工作并發工資的情況。尤其是一些勞務派遣用工的勞動者,不搞清楚勞務派遣單位,可能維權會非常麻煩。
法律既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給職工繳納社保,用人單位不遵守的話,肯定不會一點懲罰措施沒有。
首先,保險費強制繳納。勞動監察或者社保征收部門,可以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履行,勞動監察部門可以下達行政處理指令書,然后移交法院強制執行。
社保部門可以調查企業銀行賬戶,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錢,社保部門可以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相當于欠繳社會保險費的資產。
第二,繳納滯納金。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欠繳社會保險費之日起加征5/10000的滯納金,相應的利率相當于每年18.25%。
而且如果用人單位超過期限仍然不繳納,有關行政部門可以處于欠繳社會保險費的1~3倍罰款。
第三,勞動者權益。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勞動者就受不到社會保險的保障,因此勞動者可以選擇辭職。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職工可以申請主動離職,然后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企業還是應當按規定補繳社保,企業繳納社保之后勞動者可以依法享受失業金待遇。
因此,不給職工繳納社保是非常嚴重的行為,尤其是醫療、工傷方面的待遇,職工應當收集好證據之后,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會保險征收部門進行投訴維權。
另外一個比較好的消息就是國家正在推動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向稅務機關移交。未來隨著國家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力度,一旦打通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信息共享的通道,企業要想不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是非常難的。希望這一天早日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