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有哪些_減輕處罰的七種情形?
特邀律師
正確答案:C. 協助他人實施違法行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因此,A.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B.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D.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均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來,對于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持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行政處罰法是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規定制定的法律。
根據《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1、減輕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在行政處罰的法定最低限度以下適用處罰。減輕行政處罰主要包含兩種情形:一種是在該違法行為法定應當受到的一種或者幾種處罰之外選擇更輕的行政處罰種類進行處罰,或者在應當并處時不進行并處;另一種是在規定有處罰幅度的行政處罰的最低限以下予以處罰。2、法律依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減輕行政處罰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在行政處罰的法定最低限度以下適用處罰。減輕行政處罰主要包含兩種情形:一種是在該違法行為法定應當受到的一種或者幾種處罰之外選擇更輕的行政處罰種類進行處罰,或者在應當并處時不進行并處;另一種是在規定有處罰幅度的行政處罰的最低限以下予以處罰。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時間應當是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滿180天。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八條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十三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第十四條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于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注本條不屬于減輕處罰的情形,只是不執行拘留的情形) 《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從輕處罰、減輕處罰的情形:
1、未成年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滿七十五歲的人過失犯罪。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防衛過當。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避險過當。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脅從犯。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您好,《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對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作了規定。《行政處罰法》之所以作出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主要基于以下幾點考慮。首先,在我國處罰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較輕的處罰能夠達到目的,那么采用較重的處罰事實上會擴大處罰成本。其次,恰當地使用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更容易使人改過自新。再其次,違法行為客觀上有情節輕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別,如果處罰不分輕重,不管三七二十一皆打五十大板,既不能體現過罰相適應的原則,也不公正。最后,根據情節、后果輕重來處罰,更能夠發揮行政處罰催人向善的導向作用,更能夠體現行政處罰的法規制定初衷。
從輕是法定幅度內較輕的一種處罰,比如可以行政拘留五至十日,決定行政拘留5日就算從輕了。
減輕是在法定幅度外較輕的一種處罰,比如可以行政拘留五到十日,但因為情節顯著輕微,決定罰款200元,這就算減輕處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