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要坐幾年牢_刑事案件要做多久牢?
特邀律師
一般的3年以下。嚴重的3年以上7年以下。更嚴重的7年以上到15年。嚴重程度的標準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刑三年三個月正常坐幾年?
這個問題不好說。
第一、判刑三年三個月,但是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判決以前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些案子判前羈押幾個月,但是也有案情復雜,羈押一兩年后才判的。羈押期間折抵刑期,但是不積分減刑,因此在判前羈押時間越長,越不利于減刑。‘
第二、減刑多少,與個人表現密切相關。表現較好,民事賠償和罰金交清的,能多減些,表現一般或較差,民事賠償和罰金未履行的,減刑會受限。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判刑三個月,可爭取減刑三個月左右,表現優秀的還能多些,但是減刑超過六個月比較困難。
刑事案件,分的幾百種。
具體到坐多久,要看犯什么罪。
犯什么罪,承擔什么刑事責任。
詳細的《刑法》都有規定。
如犯故意傷害罪,造成他人輕傷,其行為就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
刑事處罰記錄不會消除的,5年內從新犯罪算累犯,從重處理。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在我國,被刑事處罰(判刑)過的,稱為有前科;被行政處罰(行政拘留等)過的,稱為有違法記錄。兩種記錄都會永久存在,只不過一般只注意查前科,不會去查違法記錄而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擴展資料:在我國,被刑事處罰(判刑)過的,稱為有前科;被行政處罰(行政拘留等)過的,稱為有違法記錄。兩種記錄都會永久存在,只不過一般只注意查前科,不會去查違法記錄而已。大家平常說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的,但上述兩樣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后,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因此,被行政拘留,對今后生活,不會有啥影響。關鍵看你有沒有做正式的處罰決定,即使是警告,向你告知并做出處罰決定(當場處罰決定書),那么也會有記錄。雖說算不上前科,但也是劣跡的一種。如果因為案值很小,警方出于教育的考慮,或是只是親戚朋友間數額不大的游戲,沒有做出處罰決定,那就不會有正式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