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和義務是法的基本范疇_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有那些區別?
特邀律師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平等。從法律關系上講,二者是同時產生的,是相對應的一對范疇。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也就沒有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權益,它表現為享有權利的公民有權做出一定的行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應的行為。義務,是指公民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它表現為負有義務的公民必須做出一定的行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這個問題范圍太廣了,舉例:公民在法律的框架下有生命權、健康權、勞動權、受教育權、隱私權、財產權、申訴權、辯護權等等,同時也應履行應盡的義務,例如:撫養子女、教育子女、贍養父母、義務獻血、義務植樹、義務服兵役、遵守公德、遵守法律等等。
權利與義務的區別在于
1,權利是主動的,是法律賦予你的以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2,義務是被動的,是法律規定的,你必須作為或者不作為以保證主體獲得利益的一種約束手段. 權利與義務有密切的聯系。1,法律責任規范著法律關系主體行使權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權利行使不當或濫用權利;
2,在權利受到妨害,以及違反法定義務時,法律責任又成為救濟權利、強制履行義務或追加新義務的依據;
3,法律責任通過否定的法律后果成為對權利、義務得以順利實現的保證。總之,法律責任是國家強制責任人作出一定行為或不作一定行為,救濟受到侵害或損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權利的手段,是保障權利與義務實現的手段。
1.權利和義務是從法律規范到法律關系再到法律責任的邏輯聯系的各個環節的構成要素;2,權利和義務貫穿于法的一切部門;3,權利和義務通貫法律的運行和操作的整個環節;4,權利和義務全面地表現和實現法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