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納期間人死亡了怎么辦_交養老保險期間被保人去世怎么辦?
特邀律師
到所在醫院開具死亡證明,火化的提供火化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去世人員與辦理人的關系證明,去世人員的身份證,戶口本,辦理人員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社保局手續,可獲得補償。自己交費全部退還,還能獲得公司交費的部分返還,以及喪葬費,撫恤金。
被保人去世的,由繼承人繼承,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擴展資料:
除了可以繼承余額外,被保人死亡的,家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費,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死亡,按照社保法規定可享受參加社會保險的很多待遇。一是按所在地省政府規定標準發給的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二是沒有固定收入的配偶、未成子女及其由他供養的沒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可享受按所在地省政府規定標準發放的遺屬補助。 這些可以理解為你說的補貼。
此外,逝者家屬對其生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入個人賬的金額是有繼承權的。
至于你說的補償,目前我還沒聽說過,你可去你當地社保局去問。
國家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政策中有明文規定,假如在繳費的中途繳費人去世了,養老保險的處理辦法是,可按當地所繳納的扣除比例扣除共享部分,其余部分可退還給繳費人的繼承人。醫療保險的主體是共享,個人日常享受部分在平時已交予本人按月享受,所以,在被保險人去世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政策報銷,其他不管你平時交的多與少都不退不補。
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不幸去世后社保賬戶個人繳費部分可合法繼承、轉讓。如未指定轉讓和繼承人,可依繼承法規定執行。 養老保險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進行繼承的。但需要分為兩種情況: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將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
個體戶交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期間死亡養老保險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后,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按現行法規,參保人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后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都并不存在還沒有領完就充公的問題。若是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戶資金當然全部可繼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額同樣可依法繼承。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基礎養老金是政府補貼以及集體補助的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是個人每月上繳的養老金。退休后養老金的數額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疊加。
職工突然去世,如果還沒有享受退休待遇的情況下,確實會非常虧。
畢竟我們辛辛苦苦積攢了這么些年的養老金,為的就是老了,能夠有生活保障,結果一天沒享受。不過這畢竟是小概率事件,我們的平均壽命都能達到75歲以上了,說明大多數人還是能夠活到80歲以上的。
如果還沒有辦理退休就去世的話,我們主要能夠享受的待遇有3+1項。
養老金個人賬戶,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救濟金或撫恤金。如果家屬生活困難可以享受到,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一直存在養老保險基金的,拿著死亡證明,辦理銷戶手續就可以。
喪葬費和撫恤金,各地的處理方式不一樣。有的地方是由用人單位承擔,沒有用人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那就沒辦法了。
山東省非常靈活,2013年的時候,試點將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納入統籌,如果繳費滿15年的話,一次性撫恤金可以全額給付,是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補助費待遇各地相差很大。喪葬補助費,山東省是一千元,北京市是5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上海市兩個月社會平均工資,遼寧省和廣東省是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一次性撫恤金,黑龍江只有6000元,重慶市15個月的本人工資,北京市是20個月的本人工資,事業單位也都是這樣。
不過山東省政策的有效期是五年,今年的9月30號就到期了,不知道有沒有新的政策出臺接續。
供養親屬困難補助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繳費不足15年,一次性撫恤金也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
對于自己交納社保費的靈活就業人員來說,萬一領不到退休待遇就去世,還是很有可能虧本。
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是沒有風險的,沒有統籌部分,全部進入個人賬戶。不過我們的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相對于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來說要高太多了。
也許未來國家會為靈活就業人員制定專門的補償政策也不一定。希望隨著社會的發展,政策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