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勞動節(jié)工資怎么計算_疫情上班工資怎么算?
特邀律師
最近疫情停工放假期間工資如何算是大家伙最關注的問題。畢竟看目前的狀況,整個二月份都不一定能上的了班。所以,工資的算法,嚴重影響到我們的收入。
2月3日到2月7日的工資應該怎么算呢?
我們知道,對于春節(jié)放假,國務院有延長了假期到2月3日正式上班。然后各地又發(fā)布通知,延長復工日期,到2月10日上班。
2月8日和9日本身就是周末,這點不會有太多的異議。那么2月3日到7日這幾天的性質究竟是如何規(guī)定的呢?這個實際上也有做進一步的說明,也就是這期間為因疫情原因造成的停工放假,適用于“非因員工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放假”,停工在一個月內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支付給員工;超過一個月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給員工。
很明顯,2月3日-7日在一個月內,所以這幾天的工資應該全額支付給員工。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關注頭條號“打聽生活”,一個專注勞動者權益的頭條號!)
很高興能回答您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
1:疫區(qū)隔病房醫(yī)護人員工資指定會照發(fā),另外加疫區(qū)工作獎勵患者工資照發(fā),醫(yī)保承擔搶救藥費。
2:疫情期間是屬于自然災害,不可抗拒的,應該是按正常算工資
3:我不知道您在什么地方,在我們這里在疫情期間也是按正常的。加班還是有加班費,沒加班話就按平時的工資發(fā)。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之規(guī)定,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并宣布。
《勞動法》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三條中對加班工資的規(guī)定如下: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日工資基數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資基數的200%,國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資基數的300%。
因此,節(jié)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
疫情期間仍然上班,工資怎么算?
那的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而定,單位該怎樣算,就的怎樣算,并且,在這個問題上,國家人社部,也沒有明確的硬性規(guī)定,況且,有很多大型企業(yè),過大年都不放假,工資增加,無非也只有幾天而以。
說實話,在疫情期間,有多少普通的老百姓,那個不愿意出去掙錢?答案是少!直到現(xiàn)在,我都天天盼著工地何時開工,只要工地開工,我才有干活的地方,錢多錢少,另當別論,只要有人顧我干活,每天下班后他就的為我點錢,而不是我倒貼,就咱窮人來說,掙的就比不掙強,只要天天有活,家中吃喝自然不愁!一但坐在家里,簡直就是坐吃等死!
國務院規(guī)定,春節(jié)假期延長至2月2日。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企業(yè)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廣東省內各類企業(yè)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因此,對于2020年1月30日:至2月9日這段時間,由于員工未上班的原因各不相同,工資支付也不同,具體的支付也不一樣。
情形1:企業(yè)處于停工狀態(tài)。
小李的公司,屬于深圳不得復工企業(yè)的行列,按照規(guī)定,2月9日24前,未經允許不能復工。公司不能開工,小李就不能上班。
公司下通知,要求所有員工在家,不得外出,隨時等候公司通知。放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情形2:因為疫情,導致員工不能正常上班。
小王,老家是外省的,年前提前回家了。可是,現(xiàn)在, 老家到處封路,也沒有公共汽車。小王無法上班了。
沒辦法,小王只能跟公司請假了。
這時候, 公司應當給予小王必要的假期。同時,也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繼續(xù)支付小王工資報酬。
但是,如果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結束后,小王仍然不能上班,不能提供正常的勞動,那么,企業(yè)可以根據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支付小王適當的生活費。
情形3:員工因為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老孫,是醫(yī)院的醫(yī)生。在工作期間,不慎被感染了肺炎。按照規(guī)定,老孫被醫(yī)院隔離了。
在隔離期間,老孫不能正常的工作。但是,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等規(guī)定,老孫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并應該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情形4:員工是確診病例或者是疑似病例,或者是受隔離者。
員工小張,放假期間,不慎感染了肺炎,出現(xiàn)了相關癥狀,并且被隔離了。
但是,單位通知上班了。小張去不了,只能跟單位請假了。
這時候,單位應當給予小張必要的醫(yī)療期,讓他接受康復治療。在小張隔離期間,公司應該視同小張?zhí)峁┝苏趧樱凑談趧雍贤Ц缎埞べY報酬,并且不能和小張接觸勞動合同。如果隔離結束后,小張仍然需要繼續(xù)接受一段時間的觀察或者治療,那么公司應當提供給小張必要的病假工資。
對于這期間,員工正常上班,那么企業(yè)該如何支付員工工資呢?
1月30日屬于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是春節(jié)假期的最后一天。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在法定節(jié)假日上班的,必須支付300%的工資。
31日,2月1日、2日,屬于國家延長的假期。按照國務院的文件規(guī)定,這一時期上班的,應該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該支付勞動者200%的工資,作為補償。
2月3日至2月7日,這段時間,雖然有的企業(yè)停工,有的企業(yè)正常生產,但是,對于上班的員工來講,是屬于正常上班時間,企業(yè)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正常的工資報酬即可。
2月8日、9日兩天,是周末,休息日,如果安排員工加班,那么,應當給予員工調休,或者是給予200%的工資作為補償。
綜上所述,在當前的特殊時期,企業(yè)應當依法按規(guī)來進行生產經營,也應該注意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勞動創(chuàng)造了生活,勞動創(chuàng)造了價值,勞動人民最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