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職責_處理勞動爭議有什么方式?
特邀律師
回答這個看似專業的問題其實很簡單,三步走就能解決,完全不需要花大頭錢聘請律師。
第一步,在發生勞動爭議后第一時間去當地勞動仲裁機構咨詢。那里的工作人員會耐心詳細的給你解釋一切你認為是問題的問題,并會給你提供免費的法律法規小冊子,教你填寫仲裁申請表格,告訴你哪些是你需要提供的證據、哪些是對方提供的證據(申請人做為弱勢一方法律法規要求需提交的證據非常少,大家不要擔心某些證據自己拿不出)。
第二步,1、遞交仲裁申請后勞動部門會通知你的公司。盡管走了法律途徑,但你也可以與公司進行交涉,一般情況下公司這時是愿意做讓步的,如果能庭外和解就去撤銷仲裁申請。2、無法庭外和解,那就等仲裁庭開庭。仲裁庭也有調解這個步驟,也就是庭內調解,庭內調解不成就要仲裁判決了(一般通過仲裁判決的賠償或補償金會多一倍)。
第三步,如果公司不服勞動仲裁結果那么就要去法院提起訴訟了,步驟與仲裁基本類同。
大多數人遇到勞動爭議都會覺得是件麻煩事,擔心耗費時間、精力,更擔心老板會買通某個環節。其實目前國家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是很大的,勞動部門提供的服務也很貼心到位。大家不必太過擔心耽誤時間,除非走到法院訴訟那一步,勞動仲裁全過程只需一個月。即便是你的老板真能買通環節干預結果,那他付出的肯定比給你的補償多,如果大家都走法律途徑,相信會改變那些不良老板的思維的。所以,發生勞動爭議一定要走法律途徑!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是在職工代表大會領導下,負責調解本企業內勞動爭議,協調勞動關系的群眾性組織。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企業行政代表和企業工會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職代會選舉產生,行政方由企業方指定,工會代表由企業工會指定。調解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一般設在企業工會。企業可以設立調解委員會。設有分廠(或者分公司、分店)的企業,可以在總廠(總公司、總店)和分廠(分公司、分店)分別設立調解委員會?!÷毠ご碛陕毠ご泶髸?職〈員〉工大會,下同)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指定;企業工會代表由企業工會委員會指定。各方推舉或指定的代表只能代表一方參加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具體人數由職工代表大會提出并與企業法定 代表人協商確定。企業代表的人數不得超過調解委員會成員總數的1/3。沒有成立工會組織的企業,調解委員會的設立及其組成由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協商決定。
您好!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一)調解本企業行政和職工之間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二)調解本企業行政和職工之間因工作調動、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勞動保護、職業培訓及獎勵懲處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三)接受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對與本企業有關的勞動爭議進行調解,協助仲裁委員會調查本企業的勞動爭議案件;
(四)檢查督促爭議雙方當事人嚴格執行調解協議;
(五)協助企業做好違紀職工的教育轉化工作;
(六)協助企業搞好勞動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