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結論與事實不符_如果司法鑒定與事實相反怎么辦?
特邀律師
司法鑒定輕微傷的手指照片與現手指不符,對法醫鑒定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法醫鑒定,是司法程序中有關技術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運用醫學、生物學、人類學及物理、化學等方面的知識對與人身有關的活體、尸體及生物物證等的檢驗鑒定工作,從而取得死亡原因、傷害程度、兇器種類、血型分析、事實確認等結論性意見。法醫鑒定結論是三大訴訟法的重要證據種類,由于其與人身密切相關,決定了法醫鑒定在訴訟和非訴訟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司法鑒定結論不利于當事人時,該如何應對?
首先不應當先入為主地認為鑒定有問題,可以認真研究鑒定報告的依據和結論,到底是鑒定有問題還是自己的判斷有問題。現在司法鑒定的標準是公開的,鑒定人員如果明顯不按鑒定標準來,當事人有兩個救濟渠道。
一個是要求鑒定人員到庭對鑒定結論作出合理說明。
比如一個傷情,按鑒定標準應當定為四級,結果鑒定結論是五級,當事人有權要求鑒定人員作出合理說明。
另一個是可以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重新鑒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對有缺陷的,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注意申請重新鑒定的期限是接到鑒定報告三十日內。
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不認可申請重新鑒定是有一定風險的。如果鑒定結論和原結論一致,也就是沒有推翻原有結論,則重新鑒定的費用應當由自己承擔。
這個問題很復雜,關鍵是你如何確定鑒定書有錯,如果是文字錯,堅持不改(估計可能性比較小),可以直接申請鑒定人出庭或向鑒定結構發質詢函就可以解決,或向管理機關投訴即可。如果結果與事實不符錯,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鑒定結論錯了,而且是鑒定機構或鑒定人的過錯,即使重新鑒定的結論不一致,也不能說明前次鑒定結論錯。關于補充鑒定或修改,仍然要通過法院再次申請補充鑒定,或申請對鑒定意見書質疑的回答。簡單以你上述理由起訴,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保險公司和法醫均無權對事故責任作出劃分。在事故責任劃分上,只有交警才有裁定權。如果對交警裁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通過法院請求重新裁定。 你所說的法醫認為責任是二八分,是否指的是自身疾病因素和事故因素之間的責任比例?你沒由明確說明。其次,保險公司所說的二八分,是否指的是理賠比例只承擔八成?如果是這樣,只能說是你完全搞錯了!
如果只是日期與實際不符的話,沒有其他程序性問題的話,并不構成程序違法,僅屬于文書瑕疵,是可以補正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四十一條 司法鑒定意見書出具后,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進行補正:(一)圖像、譜圖、表格不清晰的;(二)簽名、蓋章或者編號不符合制作要求的;(三)文字表達有瑕疵或者錯別字,但不影響司法鑒定意見的。補正應當在原司法鑒定意見書上進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鑒定人在補正處簽名。必要時,可以出具補正書。對司法鑒定意見書進行補正,不得改變司法鑒定意見的原意。
本人認為:如果司法鑒定機構做出的鑒定意見與涉案證據不符,在鑒定意見質證程序中,向審判法庭提交抗辯的質證陳述意見書,可以申請重新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