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公司也會犯職務侵占罪_民營企業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標準?
特邀律師
認罪態度好,積極退還贓款贓物,積極提供舉報線索,爭取獲得單位諒解,職務侵占較盜竊量刑較輕,6萬只要滿足上述幾個條件判個緩刑都有可能。
同樣按犯職務侵占定罪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行為人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相勾結,利用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將該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以職務侵占罪共犯論處。”
法海一粟認為,行為人將公司股權占為己有不能構成職務犯罪。
1、什么是股權。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就是說,公司是股東注冊成立的,股東成立公司時應當按照規定認繳出資額。每個股東按照認繳的出資額占公司總的出資額即注冊資本的比例享有股權。比如說,公司的注冊資本100萬元,甲股東認繳出資額60萬,占出資比例的60%,乙股東認繳出資額40萬元,占出資比例的40%。這樣的話,甲股東享有公司60%的股權,乙股東享有公司40%的股權。在工商登記時,公司60%的股權會登記在甲股東名下,公司40%的股權會登記在乙股東的名下。
2、股權變動的方式。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權的變動以交付為準;交付后,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未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股權變動的方式無非是轉讓或者贈與,同時,股權變動還分內部變動和外部變動兩種情形。現按照內部變更為例。甲股權如果想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乙股東,除了簽訂轉讓協議外,還必須將股權交付給乙。由于股權不是一個具體的物體,而是一種抽象的權利,因此,其交付方式一般為:一是將出資證明書交付給乙,然后,由公司收回原來出具給甲的出資證明書,再另行向乙出具出新資證明書;二是訂立交付協議,然后甲退出公司管理,不再參與公司的任何經營管理活動。
3、職務侵占罪的構成。按照刑法規定,職務侵占罪的構成以利用職務之便為要件。根據上述股權變動的方式,在此過程中,行為人利用了自己的職務便利了嗎?好像還無法利用職務之便。因此,只要沒有利用職務之便的,即便非法占有了公司的股權,行為人的行為也不構成職務侵占罪。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謝邀!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如果確屬構成職務侵占罪,數額巨大,那么量刑幅度應該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具體的量刑還要看具體的情節,比如:有無挽回損失,有無立功表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