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徒刑緩期執行是什么意思_判刑一年緩期執行兩年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也就是 應該 對 犯罪人 執行 一年有期徒刑的監禁,但是 因為犯罪情節比較輕 認罪態度比較好,可以不予收監執行,而是給予犯罪人在兩年的表現考察期,兩年期滿 表現良好 沒有故意犯罪的,一年監禁不予執行,如果兩年內 有故意犯罪的,收監執行一年有期徒刑。
就是死刑,緩期也是其中一種。但是這個不屬于有期徒刑的緩期考驗,死緩也是要坐牢的,一年內無發現以往的過錯或犯新罪就判為無期徒刑了
刑罰附條件不執行,緩刑期滿視為刑罰執行完畢比方說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執行兩年意思就是判兩年徒刑,在兩年內符合條件就視為兩年刑服完了附的條件,最基本的就是不犯罪,在社區接受矯正,為社區提供服務當然也有另類的,比方食品安全犯罪如果緩刑會同時禁止從事食品經營,因為網吧成癮的少年如果緩刑,會禁止進入網吧,諸如此類的條件都會以禁止令的形式寫在判決書上作為緩刑的條件這里法官就列了劉某某緩刑期間的義務。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規……”,就會回去蹲那三年牢。而這個案子的被告人被禁止在36個月的緩刑期限內涉足網吧和游戲機房,如果違反,那就回去蹲二年六個月。
不廢話,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1年,考察期(緩刑期)是1年。
如果在在這期間沒有犯罪或者被發現新罪,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如果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緩刑是我國刑法中規定一種對犯罪較輕、危害不大的罪犯實行不收監執行的制度。
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罪犯應該在監獄服刑2年。因為犯罪較輕,不收監執行不致危害社會,在宣判有期徒刑兩年的同時,宣布緩期一年執行,就是說罪犯不需要去監獄服刑,在這一年內遵守公安機關的監管規定,不做違法犯罪的事,一年后就宣布刑法執行完畢,不需要再執行原判決的刑罰了。
緩刑,是我國刑罰的一種制度。意思是被判處刑罰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的一種方式。
只有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才能夠使用緩刑。如果是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一律不都不能適用緩刑。
拘役的
緩刑考驗期
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以我們通常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就是這個道理。
在緩刑期間內,如果被告人不犯新罪,原判決就不再執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不用坐牢了。如果又犯新罪,過失犯罪的除外。應撤銷緩刑,兩種罪實行數罪并罰,合并執行。
以上是我個人的敘述,具體內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
緩期一年執行.比較輕的罪才這樣.主要就是到家里去不關押,但要去當地派出所報道不可以離家.一年后看表現在定.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是指兩年之內沒有違法犯罪行為,且符合緩刑執行規定的兩年之后不用繼續服刑,如果自判決生效日起兩年之內累犯或者出現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違反緩刑服刑規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 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的考驗期間內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 適合緩刑的條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