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信用卡詐騙案_信用卡詐騙案報案需要哪些材料呢?
特邀律師
你好,信用卡逾期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以題目的描述,中國銀行的信用卡已經逾期一年本期接近3萬,被傳喚兩次。那么這個問題比較嚴重,有可能面對兩種嚴重的后果。
首先來講,信用卡逾期一年,應該說這個問題已經非常嚴重了。信用卡是由大型銀行發行的借貸工具。一般來講超過30天,就屬于比較嚴重的逾期,而目前已經預期一年,那么問題就非常嚴重。
第二點來講本期金額為接近3萬,這也從這點來看,算不上巨大,但也算得上是較大了,同時隨著時間的流逝,各種利息罰金也會飛速的增長。
第三點,被經偵部門傳喚兩次。信用卡違約,被經偵部門傳喚,一般都涉嫌惡意透支或其它涉嫌違法行為,遠比普通的一般民事違約要嚴重。
那么你可能會面臨兩種嚴重的后果:
第一種,是經偵部門確認有違法行為。那么會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預期的犯罪嫌疑人采取行刑事處罰措施。同時會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追繳相關款項。最簡單通俗的講,有被判刑坐牢的可能,并且還要還款,處罰金。
如果經過傳喚,無法證明有違法犯罪行為。那么會終結對對嫌疑人的刑事調查。
第二種來講,如果無違法犯罪行為,那么就涉及到民事訴訟。由于信用卡是大型金融機構發行的,一般來講銀行都有詳細的規章制度,有專門的人員來處理這樣的事情。
一般情況下,會提起訴訟。由于信用卡的違約,逾期失信情節相對簡單明了,因此,相關的司法部門會在很短的時期內就進行開庭審理。
如果一旦逾期失信責任人敗訴的話,會依照法律的裁決,追償相關的欠款以及罰息等其他費用。同時敗訴人還有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訴訟費。
如果不履行相關的司法裁決,那么有可能被強制執行,查封相關的個人財產,如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等,進行公開拍賣來履行相關的司法裁決。
如果逾期失信被執行人不配合相關司法部門的執行,那么還可能被公示曝光,甚至被采取司法措施,司法拘留等。
與此同時,相關的銀行也會將預期失信的被執行人記入相關的失信黑名單。被記入失信名單后,將對失信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等諸多方面造成重大影響,若要消除黑名單的話,需要在還清所有欠款,罰息,以及相關費用后,五年才可消除!
因此,依照標題所示的情況已經非常嚴重了,建議采取積極的措施,與相關的發卡銀行,中國銀行進行主動的聯系溝通,實事求是,真誠坦率地講明情況。爭取對方的諒解,并力爭減免部分本息。
同時,最好制定可行的還款方案,取得對方的信任,力爭適當的減免一些本息,分期還款。延長還款期限等等。這應該是最現實最好的方法。
誠信社會人人有責,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目前國家的誠信建設正在逐步的展開。逾期失信的成本越來越高,因此,建議多方籌措資金,因為總體的金額并不太多,力爭主動還款,以免對自己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家庭等諸多方面造成重大的影響。
首先你得明白監獄不是為銀行開的,更不是為網貨平臺開的。借貸關系本來只是商業問題,跟買保險一樣,原本并不屬于法院管轄范圍,除非是欺詐或者是財產轉移惡意不還,才是法院管轄的詐騙行為。
如果你能證明你只是暫時沒能力還,而不是刻意騙取銀行資金,有還款意愿,大不了上征信黑名單,就算銀行告上法庭,也只是判你個人破產,坐牢是不可能的。
那是催收員的一面之詞,保留證據,(催收員單位,名字,通常他也不敢實說)投訴到銀保監會,這涉嫌恐嚇,是不允許的。
如果上門恐嚇,毆打,禁錮,那就是黑社會性質,110立馬過來,他們反而會判坐牢。
符合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的屬于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我之見:如果因‘’透支信用卡的錢無力償還?‘’派出所打電話傳你去,那是刑事訴訟(俗稱官司)己經開始了。
這不是我嚇你,這是法律規定。
一,我國現行《刑法》第條明文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一萬元以上(根據最高法院去年十一月的最新解釋,現在己規定惡意透支額度在5萬元以上),經發卡行兩次以上催收后三個月內仍不歸還的,是信用卡詐騙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明知沒有償還能力而透支的丶透支后的款項用于揮霍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等等,所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指當初透支時主觀上就‘’打算不還錢‘’,透支后款項揮霍客觀上也還不了或為逃避銀行追款隱姓埋名丶電話丶微信丶住址均改變等等。
二,那么,提問者提到‘’無力償還‘’,如果透支之前當初已主觀‘’明知‘’自己的職業丶經濟來源是無法按照銀行‘’信用卡善意透支‘’規定期限內足額還回發卡行的而執意超過限額丶持續地進行透支,這種‘’無力償還‘’既是‘’主觀不愿還‘’,也是‘’客觀不能還‘’的表現,就是刑法信用卡詐騙罪的表現。
三,‘’派出所打電話傳你去‘’,這就意味著發卡行已按規定在你惡意透支后經兩次催收后三個月都過去了,你仍不歸還透支款后已按法律規定向法定的‘’信用卡詐騙罪‘’的刑事立案管轄機關一一公安機關己報了案,公安才會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打電話傳喚你。
四,‘’你該怎么辦?‘’依我之見:(1)你必須按照公安機關的傳喚要求接受傳喚,而不能潛逃,不然公安機關有權在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網上追逃丶通緝你。(2)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前想方設法還清透支款,公安機關可依法不予受理。(3)公安機關立案后法院宣判前歸還透支款,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1.被控告人身份資料,如身份證復印件、使用電話、住址等能證明或聯系到被控告人的信息及資料;
2.被害人信用卡被冒用造成損失的證明能夠如銀行的催款單等;
3.被控告人信用卡被冒用的過程等報案材料;
4.銀行控告的案件中,被冒用身份騙領信用卡的申請資料、信用卡款項損失情況(銀行帳戶清單)、銀行存款經過及結果等;
5.查找相關證人的線索等
這個問題有警示教育意義,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信用卡不還也是犯罪,唐山警方破獲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你怎么看?仔細閱讀了這則新聞,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柱,信用卡詐騙罪應該是成立的,因為:
一,多次套現
王某多次套現消費,沒有還款行為。
二,套現金額
王某套現金額已經達到八萬多元。
三,多次催收
銀行多次以信函,電話方式催收,王某拒不還款,拒接電話。
四,失聯
王某長期在外躲避,不在原居住地居住,更換聯系方式,最后失去聯系。
以上幾點,就已經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組成要件。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我這里想提醒一下信用卡持有者,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要保持警惕。
就回答這些,感謝閱讀。
我是實體經濟守望者,關注我,歡迎加入創業者聯盟。
感謝邀請。
盜刷信用卡是違法行為,有的人是法律意識淡薄,但是盜刷信用卡已經構成犯罪。
無論是盜用他人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還是將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都是違規行為,不管是朋友還是家人,這些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
信用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提供、出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一旦你主動把信用卡借給別人使用,由他人惡意透支導致的信用卡欠款,須由持卡人本人負責償還。
在他人持卡期間發生的信用卡丟失、盜刷等損失,也不能享有銀行的失卡保障等服務,一切損失由持卡人自己承擔。 更有甚者,他人持卡期間發生的信用卡套現、詐騙等行為,涉及到法律責任的,持卡人本人也難逃其責。
盜刷信用卡構成什么犯罪?
盜刷銀行卡是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要看數額。如果是盜竊并使用的,涉嫌是盜竊罪。(注意刑法196條最后一款)盜竊罪數額較低就可構成。如果是偽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撿到別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冒用信用卡,數額達到5000元構成犯罪)。
《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是否構成犯罪,還要看具體金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構成犯罪。
怎么樣證明信用卡被盜刷?
立案甚至定罪,都是要講究證據的。如果你一旦發現信用卡里的錢無緣無故的少了,你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取現或者刷卡消費,以此證明這是信用卡被盜刷。同時為了保障你的錢款安全,可以撥打銀行信用卡熱線電話,申請“凍結信用卡”,最后是報警處理。
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