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可以跟年假一起休嗎_探親假和年假一起休可以嗎?
特邀律師
休了“探親假”可以再休“年休假”。 探親假是法律規(guī)定的合法假期。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第3條規(guī)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1、可以一起休,但是你修這么長的時間,你的工作如何處理,是否有人代替你處理,如你的工作沒有人代替且影響整個工作的,建議你不要這么休,且單位也會考慮這個問題的。2、你是否可以享受探親假?根據1981年3月@國@務@院@頒發(fā)的《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凡是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滿1年的固定員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公休假團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可以的。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也有相關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探親假屬于特殊規(guī)定,因此與帶薪年休假沒有沖突。探親假和帶薪年休假不能沖減,只有寒暑假、請事假、請病假才會與帶薪年休假產生沖突。
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當然可以同時存在,但各地會有不同的規(guī)定。一般年假是針對所有勞動者,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探親假則主要針對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國發(fā)〔1981〕36號文)第三條規(guī)定,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