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是股東的一份子嗎_股東和監事的區別?
特邀律師
股份公司的監事不一定是股東。 股份公司必須設立監事會。 監事會為3人以上,其中必須有職工監事,比例不能少于三分之一,具體由章程規定。 那么非職工監事由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來選舉/聘任,即非職工監事可以聘任非股東擔任,也可由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選舉股東得出。 職工監事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得出。 所以,綜上,股份公司監事不一定必須是股東。 是股東與不是股東在相對于監事的智能來說,沒有本質的差別。 PS:不光是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當中設立監事會的,或者不設監事會只設1到2名監事的,監事也不一定必須是股東。 舉例:國有獨資公司,它的股東為國家,委托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代為執行股東權利,但是它的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都是聘任的。 PS::::不懂還可繼續問。。
《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可見,職工代表只能是職工,而不是雙重身份的。
監事不一定是股東。 《公司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監事是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股東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你們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會并有表決權。
監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監察股份公司業務執行情況。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或監察委員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 通常監事會中至少應一人為股東,并在國內有住所。監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監事的任期一般較董事短,各國規定不一。監事因故缺額時,應召集股東大會補選。監事的報酬,如果章程未定,應由股東大會決定.
我國《公司法》并未禁止公司股東充當公司監事,只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因此,公司股東是可以擔任公司監事的。
監事的產生是由股東決定的,如果公司股東是企業法人,那么這家作為股東的公司應當依據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一名人選,以派往你公司擔任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