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可以不付嗎_離婚后,女方可以不給扶養費嗎?
特邀律師
回答沒有按時給撫養費,最嚴重的后果會怎樣之前。首先得分清,你所說的沒有按時是指給了但推遲了一定時間,比如本來應該每月10號給,但推遲到20號給;還是說直接就長期不給。
如果是長期不給,那將會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后果:
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二條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于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二是如果對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觀惡意加大,涉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婚姻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所以維權路徑,可以先進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實在不行可以進行拒執罪自訴立案,但拒執罪立案難度較大,需要專業人士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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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女方可以不給扶養費嗎?根據我的理解是離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擔小孩撫養費,或小孩已經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撫養費。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不承擔小孩撫養費而小孩還未成年,那么男方有權利要求女方出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支付撫養費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根據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則,如果夫妻一方在離婚后,自愿承擔全部撫養費,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擔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約定不支付撫養費。
如果女方不給的話你可以到法院起訴。根扭《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從法律角度來講,撫養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沒有任何的理由來拒絕承擔這項神圣的職責,當然,一方如果確實沒有經濟來源的情況下,另一方需全部承擔。
你好,法律規定肯定是要付的,直到孩子成年之后
離婚后不看孩子不付撫養費是不行的。因為看孩子是行使權利,而支付撫養費是履行義務。相反,如果不支付撫養費,可以不讓看孩子。如果不支付撫養費,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謝謝邀請;世界之大,真是無奇不有,連這種問題做父親或者是母年人的也問得出來,只生孩子,不養孩子,天底下就沒有這么讓人惡心的人。這是嚴重的違背人類道德,觸碰做人底線的問題,不怕戳脊梁骨你可以不撫養孩子。
男女雙方感情不和導致離婚,其實最受傷害的就是無辜的未成年孩子,再對孩子不負責任,不撫養孩子,能對得住天地良心嗎?無論你是協議離婚,還是走法律程序依法判決離婚的,不落實好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是絕對不允許離婚的。
依照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離婚,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有保障未成年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方面的責任。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
就算你離婚不要孩子,不是說因為離婚孩子就不屬于你的,孩子和你的血緣關系是一輩子也改變不了的。你不撫養孩子可以,你只要敢和孩子立下字據,是你自動放棄了孩子對你的贍養權,在法律上你和孩子才能撇清一切關系。到你老了,行動不便了,就會讓你知道錯字是怎么寫的。
不知道,沒有這方面的經歷的朋友,如果是我連扶養費都不給,也真沒有什么臉讓孩子來養老。早干嘛去了,自己動不了想起孩子來了。真是一場沒有尊嚴的父母養老方式,沒有底線的道德綁架吧!
當然可以反悔并要求對方出撫養費。
因為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于血緣關系而產生的,不管父母是否離婚,對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既是人倫規范,也是我國婚姻法的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所以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于情于法都說不過去,因為在夫妻雙方離婚之后,一方直接撫養孩子,不直接帶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這在離婚協議或判決書中都會明確要求的。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是法定義務,如果孩子確實有需要的話,單方扶養發生了困難,可以代孩子起訴要求另一方的你今后支付撫養費及教育費等。當然你也有探視權,這類事情盡量協商好,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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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但孩子畢竟是你們,婚內共同生養的,作為人父或者人母,無論你們為了什么原因離婚。
孩子是無辜的受害者,怎么可以狠得了心腸,既不要孩子又不出撫養費呢?也許是怕孩子往后,給你再婚帶來不方便,拖累了你吧!
你此做法既違背道德,又豪無人性的做法,不知你想過沒有,再過若干年,待孩子長大成人后,他/她會怎么想。
又不知你如何去面對自己的親生孩子,希望這個當孩子父親或者母親的,好好想想后果是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