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斷絕關系的后果_跟父母斷絕關系,有錯嗎?
特邀律師
愛情會讓人發(fā)瘋失去理智,失去的不只是自我,還要跟扯上跟家人關系,恩斷義絕,真是好大的魔力啊!當事者迷,有多么的期待,就有多么的絕望。只要一起經(jīng)歷太多的平淡,在歲月長河里的洗涮中,多么熱烈的情感,也會歸現(xiàn)實和理智。
你們在一起才多久,就能勝過血緣關系的親情嗎?在說家人又是為關心誰?換做別人肯定不會這樣干涉和反對吧!之所以不同意有一定道理吧!
現(xiàn)在的狀況就是頭腦發(fā)熱,二選一的話,更傾向愛情,或許怎樣都是后悔,遲早問題。現(xiàn)在選擇愛情,以后后悔。現(xiàn)在選擇親情,將來后悔。主要是寄予愛情太大希望,認為是最重要的。看得越重,越不一定幸福,態(tài)度錯了,一切都錯。
最大的幸福,應該不僅僅是愛情,還有……。無論怎樣,要把握好自己心態(tài),無論結果怎樣。在生活中,不僅僅只有愛情,還有別的追求吧!何必為此鬧得雞犬不寧,關鍵是否真的值得。
一,沒有天哪有地,沒有種哪有苗?
二,這是天下混張話,不知血緣親情。
三,誰都是父母所生,忘了根,又不知自己的出生根源。
四,父母算白養(yǎng)出了個逆子。
五,反映出你一個人的不孝。
六,難道自己不成父母嗎?你當父母時子女與你斷絕關系你又會如何?
七,斷絕父母關系,警告你早晚遭報應而且點評你豬狗不如的人渣!
八,人類是千千萬萬父母組成而繁衍和延續(xù)至今,沒有父母哪有你?
九,少教養(yǎng)的提問。
十,人不配子女而且不配做人!
十一,告訴你好好做人做子女!
十二,世上罕見的人是你,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唾罵的行為和設想。
為什么要和父母斷絕關系?提問者是否遇到了過不去的坎?無論是什么原因,你要知道父母是生你養(yǎng)你的人,即便做了什么,也是為了你好。
當你還小的時候,家是風箏線讓你飛上藍天。當你翱翔天際的時候,又擔心限制你飛翔。記住,家永遠是你的港灣,也是唯一愛你的地方,父母是唯一愛你的人。
當你與父母斷絕關系后,哪一天你死了,世界留不下你一絲的痕跡,仿佛你從未來過。
有的。有個這樣的家庭,父母是愛兒不愛女的。因為她是長女,所以養(yǎng)了,生于79年。之后二妹出生后被父親丟到了河里估計死了,三妹出生后丟到了電影院門口不知死活,四妹出生后被人領養(yǎng)后來聽說又轉手了不知死活。
笫五個終于生到了兒子,非常寶貝,什么都不用做,二十歲連開水都沒燒過,但是會給自己煮面放雞蛋,只給自己吃。
而女兒什么都要干,女兒年長弟弟五歲,從小要幫忙看弟弟,7歲上小學,就已經(jīng)自己會做飯,做菜,洗衣,做全部的家務,要挑水,要種田種地,……干得比媽媽都要快都要好。女兒小學三年級就得上夜校了,那個時候還沒有義務教育,小學考不好,初中都沒得念的。9歲的女兒一個人走夜路大概3公里才到學校,沒有路燈,農村的小路,有蟲,有老鼠,有蛇,有陌生人,路邊有土葬的死人新墳墓……拿著手電筒自己非常害怕地走了多年,初中也是這樣的,因為更遠所以多了個自行車。她的父母從來沒有接送過和關愛過女兒。
女兒19歲中專畢業(yè)后,工資300也要交200伙食費的,戀愛失敗后出外打工,過年過節(jié)每次回家都是二千,三千,五千這樣的給錢家里,這是她全部的錢了,而且每次都給每個人買禮物,穿的吃的都是女兒出錢的。
父親生病住院三次,前兩錢全部都是女兒出的,不夠就找朋友借,第三次兒子出了五千,回到家居然要對帳,卻從來沒有想過姐姐比他付出的多了上百倍都不止。兒子在二十三歲以前從來不為家里干活,二十三歲以后因為父親生病才開始幫忙干點活了,但即使月入二萬繼承了五百萬以上的家財,也從來沒有想給過父母一分錢,賺的錢都是自己的,連給父母姐姐買點好吃都不愿意的。
父母為兒子娶了老婆,幫忙養(yǎng)孩子,新建了房子,自己開的店也給了兒子。
女兒感情失敗,大齡未婚,就想盡辦法把女兒趕出門,隨便找個男人就想把女兒嫁了,從來不在乎這個男人是否會對女兒好,從來不在乎女兒是否幸福,認為女兒過得比自己差是對的,女兒聽了36年的話,最終沒有隨便結婚。曾經(jīng)女兒兩次打包行李回家,都被父親趕出去打工,平時過年過節(jié)回家住幾天就會被趕出去的。
家里鋪位租了一個給別人,別人起碼年掙十萬,也不愿意給女兒回家做生意,要像外人一樣收那么多租金才給。而兒子占了三分之二的大鋪位,一分錢租金不用給。
因為現(xiàn)在房子和土地都很值錢,因為兒媳嫁這家兒子就是因為家財比女方多,所以在五年前,父母健在,兒子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父母把價值三百萬的在市區(qū)在大學正門口可以做生意很好的房子過戶給他,一心一意想著獨吞家財。現(xiàn)在土地全部都賣了,加上農村還有三個房子,算起來也值幾百萬。父母把所有的財產都是給了兒子了,為了獨吞,一絲一豪都不想給姐姐,毫無手足之情,更從來沒有想過按照法律規(guī)定有一半是屬于姐姐的,然后父親出面在五年前把女兒住的房間搶走給孫子住,把國家分給女兒的土地搶走說是兒子的。
就這樣,女兒從來沒有得到過父母之愛,沒有得到過公平的對待,沒有得到過手足之情,沒有得到過任何的家庭利益以及做為中國人應得的權利。
這樣的事說出去又有誰會幫這個女兒主持公道呢???估計沒有。
所以當時女兒默默地二話不說地離開了這個不屬于她沒有她立足之地的家,離開了這些把她當外人把她當麻煩的所謂親人了,一直在外一個人漂泊流浪,一直也沒遇到真心對她好的人,也就看破了紅塵,人沒死卻心已死,四十歲的人長得五十歲的樣子。
雖然每當過年過節(jié)會打電話邀女兒回去,但女兒選擇了斷絕關系,因為沒必要和這樣對自己的人交往了。
所以結果目前是未知數(shù),女兒雖然從小知道父母是愛兒不愛女,但也沒想到會是如此的貪婪自私到?jīng)]良心的人。最蠢的是懂得太晚,一切都遲了,或許是當女兒活不下去時會選擇自殺結束人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