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房產怎么過戶到兒女身上_父母突然去世房產怎樣過戶給兒子?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樓主說的是,房產證是母親的名字。如今母親去世了,如何過戶到你的名下的這個問題。當然是要看你母親臨終前是否留有遺囑,才能給出答復的。
根據你的內容介紹得知,房產是外婆買給你母親的,房產的確權登記在你母親的名下。如今母親去世了,外婆健在,外公去世,父親同意把房產過戶到你的名下,要把房子過戶到你的名下需要符合的條件是,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必須放棄繼承權,經過公證處公證,才能把房產確權在你名下的。
依據繼承法的的規定,房產確權人對名下擁有的房產是有絕對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的。房產擁有者死后她的財產就變成了遺產,如果你母親臨終前留下有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該房產的話,法律尊重財產擁有者的愿望,就由財產擁有者指定的繼承人繼承遺產,這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如果你母親臨死前沒有留下遺囑,房產又是屬于你母親的個人財產。由于外祖父已經去世,外祖母和父親還活著,就根據繼承法由外祖母,父親和你平等繼承該房產。
父親同意把房產過戶到你的名下,只能說明父親愿意放棄他應該繼承的那一部分財產,卻不能代表外祖母也放棄了繼承權,除非外祖母也愿意放棄屬于她繼承的部分財產,才能合法的把房產登記在你的名下。
也就是說,如果三個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兩個主動放棄了繼承權,放棄繼承權者必須出具書面證明,三個人一起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后,你就可以依照程序進行遺產評估交稅,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更名登記了。
子女依法辦理父母遺產繼承手續,遺產繼承人持有效繼承手續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一、正常情況下,雖然房屋產權登記父親名下,仍然屬于父母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沒有約定的,各擁有一半產權。
1.如果母親在父親之前去世,屬于母親所有的房屋份額將作為她的遺產,母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母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丈夫、子女、父母。父親去世后,屬于父親的全部房屋份額將作為他的遺產,父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父母,如果父親再婚的,還有他的再婚妻子。
2.如果父親在母親之前去世,屬于父親的全部房屋份額將作為他的遺產,父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妻子、子女、父母。母親去世后,屬于母親所有的房屋份額將作為她的遺產,母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母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父母,如果母親再婚的,還有再婚配偶。
二、房屋產權登記父親名下,屬于父親個人所有財產,母親沒有房屋所有權。
1.如果母親在父親之前去世,該房屋不屬于她的遺產。父親去世后,房屋將作為他的遺產,父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父母,如果父親再婚的,還有他的再婚妻子。
2.如果父親在母親之前去世,房屋份額將作為他的遺產,父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妻子、子女、父母。母親去世后,屬于母親所有的房屋份額將作為她的遺產,母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母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父母,如果母親再婚的,還有再婚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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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別的孩子,那自然是兒子繼承。如果有別的孩子,那需要平攤。
父母去世后,子女房產過戶登記。涉及兩方面問題。一是房產繼承問題,二是過戶登記問題。
關于于繼承。法律規定:在沒有父母生前合法遺囑的情況下,遺產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由第二順續繼承人繼承。
如果按以上法律規定,父母去世,父母的父母不在世,只有子女一人時,就不存在協商,由子女繼承。如果子女的爺爺奶奶或兄弟姐妹不至一人時,要通過協商,其他人同意放棄后,才能由某一子女繼承房產。
關于房產繼承登記,有以下幾個步驟:
①、房產繼承公證。子女將遺產繼承的遺囑或父母死亡后的協商繼承的文書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
②過戶申請登記。子女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后,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證書原件、契稅完稅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管理機構進行繼承登記申請。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規定收的。繼承人在辦理了上面的這些手續之后,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了,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的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的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的原件、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等。
③領取證書。如果相關部門將資料審核完畢并通過后,新的房產證書就會出來,按時領取就可以。
如果是其他繼承人過戶登記與子女繼承人登記是一樣的,有些情況下是法院出是的調解文書或判決書,而就無需公證環節。
您好!
這里的核心問題是“繼承”問題。只有在全部繼承人均同意放棄、由兒子一人繼承的情況下,房子才能過戶給兒子。但是,即使是這種情況,兒子能夠獲取的產權份額,僅是原本屬于父親個人的部分,不一定是全部。
以下從三個方面:為什么要先繼承、兒子如何獲取房子的全部產權、如何辦理過戶,做一個說明:
為什么要先繼承?
首先,父親名下的房產,只有兩種產權性質:
一種是完全歸屬于父親個人,與母親無關;
一種是雖然登記在父親名下,但是屬于父母的共同財產。
最簡單的判斷標準,是看房產獲取的時間:是否在父母婚內取得。如果是,大概率的情況下,屬于父母共同財產,父親并不擁有房子的全部份額,與是否僅登記父親一個人的名字無關。除非是父母婚前父親自己的房子、或者婚后是用父親個人財產獲取的房子。
父親去世之后,他個人的財產變為遺產,先要確定這部分遺產歸誰——這個過程就是指的繼承——所以,兒子能否獲得、能得到多少,要先通過“繼承”來解決。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執行。繼承人包括了:母親、子女、父親的父母(這里不涉及第二順序繼承人)。因此,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存在的情況下,繼承權并不完全屬于兒子一個人。
這里主要撿兩條法律規定做一個解釋。按照我國現行《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的開始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也即:只要人與去世,他的個人合法財產就要面臨繼承,沒有繼承手續,無法辦理產權變更。
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也即:法定繼承情況下,會有多個人有繼承權,去世人留下來的財產被多個人分割,原則上平均分配。
兒子如何獲得房子的全部產權?
按照上面我們提到的兩種產權性質,如果兒子要獲得房子的全部產權,合法途徑包括:
1.其他所有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因觸犯法律而喪失繼承權),兒子全部繼承。
2.如果有與父親共有產權的人(母親),要自愿將自己的份額全部“轉讓“給兒子。
1.先說說繼承權分配的問題。
每一位合法繼承人均享有繼承的權利。
如果其他繼承人不主動放棄繼承權,兒子無法全部繼承父親遺產。因此,要遵從其他繼承人的意見,不能強制。
2.再說說產權轉讓的問題。
涉及到與父親房產共有產權人的情況下,生前轉讓有兩種途徑:賣給兒子、贈給兒子——即“買賣”或者“贈與”。這兩種方式各有利弊,涉及到費用不一、結果不一。這里僅做一個簡單介紹供參考:
買賣。費用相對來講更經濟,房子滿五唯一情況下,主要費用在1-3%之間(因兒子已有房產數量、房屋面積有關);否則就可能涉及到個稅或者增值稅的問題(這部分稅費很高)。通過買賣獲得的房產,屬于買方夫妻共同財產。
贈與。費用主要是3%契稅,贈與可以附條件(例如,贈給兒子個人而不是家庭),但是贈與獲得的房產今后出售,要繳納20%個稅。
當然,有個前提:兒子有購房資格(這兩種方式均受限購政策限制)。
簡單總結一下:如果兒子要獲取全部房產,要滿足如下兩個條件:
所有合法繼承人全部主動放棄、由兒子一個人繼承+房屋其他共有人將部分產權“轉”給兒子。
如何辦理過戶?
上述條件滿足的情況下,需要做幾個動作:
1.完成繼承(必做)。
在其他合法繼承人愿意主動放棄的情況下,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如果不主動放棄,要么無法解決,要么只能去打官司。
2.辦理遺產的產權過戶(必做)。
拿著《繼承權公證書》,去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將父親的份額部分登記在兒子名下。
3.買賣或者贈與過戶(可選)。
在母親還有房產份額的情況下,做這一步動作,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可以同步辦理。
補充
以上均是指父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如果父親有合法、有效遺囑,就要按照遺囑指定的繼承人、份額分配方案來執行。
1、父母不在了,留下了房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兒女等繼承。
2、按相關程序,所有法定繼承人必須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3、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后,按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實,確認無誤后對所有法定繼承人逐一聞訊筆錄,記錄在案,然后委托評估公司對該宗房產評估核價。
4、評估公司受理后對該房產現場診查,核實材料,出具評估報告。
5、公證部門工作人員依據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工作人員的調查、筆錄等依法出具公證房產繼承書,確認該房產繼承等屬實,其他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由兒(女)小A繼承。
6、小A按規定繳納2%公證費后,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和公證書到房管部門申請繼承變更。
7、房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后,認真核實材料真偽,確認無誤后輸入微機受理。
8、7個工作日后,小A帶著身份證到房管部門開具繳費單,持交費單據到指定銀行繳納手續費
9、每平方1元和登記費80元,之后持回執到房管部門領取房權證。
去年幫同學全程辦理過,文章來自于實踐,望收藏。
這種情況的房子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不能做贈予給孩子,雖然當時能省一些稅費,由于子女是無償獲得,以后拿出來出售的時候會被收重稅!
2子女放棄繼承權后做一份司法機關的公正書。
3父親憑著公正書到產權大廳辦理100%產權的不動產證。
4父親憑著不動產證和孩子一起到產權交易大廳正常過戶到孩子名下,雖然會被征收正常稅費,但是避免了孩子以后拿出來出售時的贈予部分的重稅(這種情況下的不動產證雖然未滿限售年限,但是可以正常過戶給子女或者出售給他人)。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母親去世則房屋的50%產權劃分給父親25%,孩子25%,劃分完以后父親實際占有75%的產權,這時候孩子需要到司法局公證處做放棄繼承權的公證書,這樣父親就占有100%產權了。(需要拿著相關證件,當事人到場,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有些地方還要有街道的證明)
憑證公證書,父親到產權大廳辦理100%產權的不動產證后,正常過戶的孩子名下,這樣可以避免以后房子拿出來出售時重稅!
注:每個城市的具體要求會有所區別,到司法局公證處咨詢即可。
文章來自于實戰,幫同學全程辦理過,望收藏。
您好!
不太容易,比較麻煩。
父母去世后房產過戶,走的是繼承→過戶的手續。流程比較清晰,但是手續比較繁雜。
以下從幾個方面介紹一下:
主要的麻煩點在哪里?
1.繼承人是否有爭議。
如果題主能確定是父母房產的唯一繼承人,這一點可略過。
按照現行《繼承法》規定,人去世之后,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對于題主來講,要注意一下:
父母理論上不可能同時去世。在父/母各自去世的時候,要看看爺爺奶奶/姥姥姥爺是否在世。如果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都走在的父/母的前頭,就不會涉及到“向上”繼承的問題。
- 如果父母有多個子女,子女之間是否存在房產的繼承爭議。
注意:即便有遺囑,如果涉及到有多個法定繼承人的話,也會存在爭議風險。
2.所需辦理的材料。
這是目前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手續最麻煩的一點。
題主要準備好所有被繼承人(父母)、繼承人(包括所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不管是否去世)的:
房產證明(這個相對簡單)。
親屬關系證明(挺奇葩的,要證明誰跟誰是父子關系,父母是夫妻關系,等等)。
死亡證明(包括被繼承人的、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中有死亡的。最麻煩的是祖輩的死亡證明)。
繼承人的身份證明(這個相對簡單)。
不過2019年年底放出來的消息是,親屬關系、死亡證明等擬定取消。具體日期未公布。
流程和辦理程序
如果上述麻煩點都解決的話,常規的辦理流程和程序是:
無爭議情況下,攜帶上述材料:所有在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去公證處辦理一個《繼承權公證書》。再拿著這份公證書,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
有爭議的情況下:走訴訟程序,去法院打官司。打完官司之后,法院出一個《法院判決書》。再拿著這個判決書,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