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國家生活中最根本的問題_憲法的宗旨?
特邀律師
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各方面最重要、最根本的問題有:
1、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
2、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根據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3、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4、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我國的國家性質:社會主義國家
國家的根本制度:社會主義制度
國家的根本任務:發展生產力、為人民謀福利
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
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社會主義公有制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政權
國家標志:國旗,國徽,國歌,首都
1、從內容上看,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
2、從效力上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從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憲法比普通法律更嚴格。
并不是和中學生無關的,因為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如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憲法就在我們身邊,憲法與我們的生活有著密切的聯系,作為中學生要樹立憲法意識,自覺維護憲法尊嚴。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同時也是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1、為什么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與普通法律有如下三方面的主要區別:
(一)在規定的內容上與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作為部門法,調整的只是國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社會關系,而作為根本法的憲法,它規定的是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我國現行《憲法》在序言中就明確宣布:“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二)在法律效力上與普通法律不同。由于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所具有的就不僅是一般法律的效力,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現在:(1)憲法是規定普通法律的依據和基礎;(2)普通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3)憲法是一切組織或者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與普通法律不同。由于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為了體現憲法的嚴肅性,保持先發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多數國家對憲法的制定和修改都是規定了不同與普通立法的特別程序。
規定了國家的性質和根本任務,根本制度等問題。
憲法是其它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
1、從內容
憲法規定國家生活中最根本的問題
2、從法律效力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3、從制定和修改的程序
憲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為嚴格
所以我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憲法規定國家的國旗國徽首都,規定國家的社會性質、制度,規定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和義務。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最高的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