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過夫妻生活離婚_夫妻長時間不在一起生活,時間長了。家,是不是也就散了?
特邀律師
強扭的瓜不甜,沒有愛(起碼是喜歡吧)為基礎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無論是對你對她還是對家庭,早離早解脫。
基本上也就散了。最好的結果也是名存實亡,現在的多少夫妻又不是這樣呢,這就是人類的本性——懶惰和自私。所以說,夫妻之間啊,有事沒事溝通溝通,每天哪怕是閑話呢也要說一說,聊一聊,然而,越不說越懶得說,再發展下去就無話可說了,就會有矛盾,就會溝通困難,就會……。夫妻之間且行且珍惜。
謝邀!
你們已經歷3年的無性婚姻,你要知道,對于你是無性婚姻,而對于女方卻不存在這個問題,為什么?此時也許她外面已有了心上人或多個相好,而你卻在受著無性之煎熬,你何苦呢?早點放手吧!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原因:一.你這個人應不善言辭,是個內向之人,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慢性子的人;
二.你這個人應該長的不高且不算英俊,之所以你們冷戰這么久,就因為你自身條件較差;
三.你應該沒有什么技術或沒有好的工作,最主要還有一點你的性功能應該不怎么好。因為你的內向加之性功能差導致她無法滿足,轉而尋求其他途徑紅杏出墻;
鑒于以上三個原因,你當前的形勢非常背動,即使你有心挽留她,你估計還有效果嗎?
現在的婚姻狀況是多數是由女方提出分手,就是因為她們知道女性是稀缺資源,離開這個還可以找到更為優秀的男人。前兩天還有網上提問一個女人前面經歷十二個男人,試想這個女人是何等的心理素質。
一般較老實的男人通常會試圖挽留自己的婚姻,殊不知全部是無用功,一切都是徒勞,既然不合適就分唄,無性婚姻本身就是不人道的。
性,是維系婚姻的重要支柱,既然這個支柱垮塌了,再挽救也毫無意義啦!
性,是維護夫妻感情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假如有女人跟她老公說:我很愛你,但我就是不跟你上床。這個說明什么?只有傻瓜才信這個女人騙人的鬼話。
無性婚姻是痛苦的,難為你堅持了三年,換作我三個月我都就Bye bye. 啦!
你與其死死抓住不放,還不如早點尋找下一段戀情,此時你最應該做的就是找她的娘家人,雙方坐下來開誠布公地談一下,能過則好好過,過去的一切一筆鉤銷,不能過則和平分手,地球離開誰都一樣的轉,干嗎要拿對方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離婚分為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一般協議離婚只要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就可以離婚。而起訴離婚的話就比較復雜,有時候可能因為財產分配不能讓雙方滿意,還有些是另一方不希望離婚。
而法院一般是勸和不勸離的,能過下去的話盡量過下去,實在不能過下去的話才會判決離婚。題主只是說雙方不在一起生活,但是并沒有說明分居多久,分居期間是否雙方有一方給予另一方生活費等,法官會綜合考慮雙方的條件給予最終判決。比如:
1、雙方并不重大婚姻過錯,僅為短暫的分居,這時候還是有挽回婚姻的可能,畢竟組件家庭不容易,能不離就不要離了。一時沖動離婚的也很多,這樣不僅浪費社會資源而且不利于家庭的和諧社會的穩定,因此法官不會判處離婚。
2、雙方中有一方不愿意離婚,強烈要求挽回婚姻,這種狀況法官也不會判處離婚。因為既然有一方有這種意愿說明雙方關系還是有機會修復。
3、不能證明雙方關系已經破裂。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當然如果一方已經鐵了心的要離婚,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起訴,法官如果不準,可以每隔半年向法院申請一次。一般起訴超過三次就會準許離婚。
不過離婚是夫妻雙方的事情,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離婚,特別是有子女的父母,父母離婚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我是專職律師姜紅梅,如果有法律問題可以關注并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