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借的錢怎么寫借條_之前借的錢借條該怎么寫?
特邀律師
名字誰誰誰身份證號戶籍地址于日期年月日借誰誰誰身份證號戶籍地址人民幣多少錢(大寫)借多久,什么時候還,利息多少(有無利息標注清楚),如到期還不了產生多少違約金(有無違約金,逾期利息又怎么算),最后標注借錢方甲方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年月日
姓名(按手印)
是你向別人借錢,還是你出借錢給別人?如果是你欠別人錢,落款最好寫當時的時間,別拿碳素墨水寫,最好圓珠筆。如果別人欠你錢,要他落現在時間。一定要對方拿碳素墨水的筆寫
只要有真實的借貸關系發生,以前借出去的錢因當時沒有及時寫借條的話,過后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可以由債務人補寫一張與實際借款金額相符的借條。
補寫的借條,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債權人應當妥善保存好,并在訴訟時效內抓緊時間催討。謝邀,兒子去世前向朋友借了十萬,借條上有母親簽名,這個狀態大概率母親是要承擔還款責任的!
承擔還款責任的原因通常可能有兩個,一個與簽字無關,一個與簽字有關。
首先,如果兒子留有遺產,那么按繼承的規則,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是有義務代被繼承人償還債務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包括兒子的配偶、父母、子女。不管是誰,要繼承遺產,就要承擔還債的義務。除非沒有遺產,或者放棄繼承遺產,才能免除這個義務。
當然,因為這個原因還債責任是限的,以繼承遺產數額為限,如果債務超過繼承遺產的數額,則超過部分可以不還。
另一個與母親簽字有關的責任,要是有那就嚴重了。得根據母親在借條上簽字的作用和目的是什么來判斷她有無責任、有多大責任。一般無非是三個可能:
1、共同借款人。
如果母親在兒子后面簽字或在標明借款人處簽字,那就是共同借款人。顯然對還款是有連帶責任的。
2、擔保人。
如果母親在借條上簽字,并表明是擔保人的身份,那也沒的說,債務人死亡不能還款時,擔保人也是有責任還款的。
3、證明人或見證人。
如果母親在借條上簽字的身份是證明人或見證人,只是證明借款的真實性,那母親的簽字不會產生還款責任。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母親在借條上簽字,沒表明任何身份和意向,那么在法律上是這么判斷的的:第三人在借據上簽字,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說,這種情況無法認定準確身份時,就按見證人來認定。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于悟空問答)
律師大劉說法: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自然人之間口頭約定的借款協議是有效的,但是,簽訂一份書面的借款協議,往往在發生糾紛時,對出借人更有保障。
你面臨的問題,就是事后補借條。
一、借條要寫清楚這些事項:
1.明確的出借人和收款人的姓名,借款原因;
2.明確的借款金額,包括金額的大寫和小寫;
3.明確的借款時間期限與還款時間;
4.明確的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
5.明確的利息支付方式,是年付還是借款到期時一次性支付;
6.借款交付方式,是現金還是銀行轉賬等,如銀行轉賬,載明卡號、戶名、時間等;
7.借款本人親自簽名蓋章按手印。
8.約定管轄法院,按照有利于你的地方約定。
二、注意事項
1、因為漢語文化的博大精深,借條一定要表述清晰,比如,張三(你)借(李四)5萬元,這里面有兩層意思:(1)張三借給李四5萬元。(2)張三從李四處借到5萬元。
所以借條一定要清晰,載明借款人與出借人。
2、借款訴訟時效為3年,從該筆借款到期日起算。
3、最好不要寫借款期限,那么從你主張還款時,才開始起算三年訴訟時效,這樣就不怕過期了。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4、利息不能過高,國家法律對于已還款部分,最高年息36%,未還款部分不能高于年息24%。
5、現金支付的話,一定要讓對方打一張收條!!!
三、借條范本。
借條
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日期寫到5年前,法院問就說事后補的,一樣有效。
寫明他欠你多少錢,什么時候還,寫上日期,雙方簽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