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后起訴債務人的案例_債權轉讓后債權人能起訴債務人嗎?
特邀律師
你好!可以。請參考如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向債務人提起訴訟的,應當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債權銀行與債務人有協議管轄約定的,如不違反法律規定,該約定繼續有效。”
對于債務的問題,一直是人們經常接觸到的問題,往往會存在當事人既是債權人又是債務人的情況。當然我國債權人可以通過轉讓債權合同將一部分債權或者全部債權轉移給第三人,但大家對受讓人對于債權轉移反悔卻不了解。那么債權轉讓后受讓人能反悔嗎?不行。當債權人的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個人的時候,債權即已經轉讓,不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債權轉實際上是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的一個轉讓合同關系,一經訂立就收到合同強制力的約束。債權轉移受讓人在債權轉移后不可以就債權轉移結果反悔,但可以經相關當事人協商解除債權轉移合同。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二款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只要轉讓是合法的,則受讓人有權起訴債務人要求還債;2、法律依據:1)《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 【債權的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2)《合同法》 第八十一條 【從權利的轉移】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你都說了網貸公司已經把債權轉讓給催收公司了,表示你已經知道了這個事情,也就意味著題主現在的債主是催收公司了,你還覺得他不能起訴你嗎?
催收公司確實不是好東西,但人家也是根據公司法成立的正規主體。就像騰訊公司搞了那么多游戲賺青少年的錢,被很多人認為不是好東西,但沒人會認為騰訊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看這個問題時,我們還是要以法律的角度來對待。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相關規定,債權債務是能夠轉移的,只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序。
就轉移債務來說,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才會有效。比如,你欠了張三10萬元,李四和你關系很好愿意接受你的債務,你們之間達成了協議,決定由李四替你還債。但你的債務仍然沒有轉移,因為沒有經過張三的同意,你和李四得先去征求張三的意見。如果張三覺得李四比你靠譜多了、同意轉移,那從張三點頭開始你就不再欠他錢了,今后就變成李四欠張三10萬元。但如果張三覺得李四比你還窮,不同意的話,哪怕你和李四兩人商量的再好也沒用,張三仍然可以要求你來還錢,你不還就上法院告你。
看清楚,上面講的是債務的轉移,下面來說債權的轉移。債權的轉移比債務轉移簡單多了,債權人只要通知一下債務人就可以了。重點是通知一下就行,不是取得債務人的同意。比如,這次是你借給張三10萬元,你是債權人、張三是債務人。你的好朋友李四送了一輛奧迪車給你,你很開心,作為回禮,你把收回張三欠款的權利送給了李四。這樣一來,張三就不再欠你的錢而是欠李四的錢了。而這一債權轉讓行為發生效力的關鍵是只要你通知、告知一下張三,和他說以后你不欠我錢了,等到期后把10萬元還給李四。那不論張三同意與否,只要你和他說過了立馬就生效。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網貸公司借錢給題主,題主是債務人、網貸公司是債權人?,F在債權人網貸公司把債權轉移給了第三方,也就是催債公司。這不需要經過作為債務人的題主同意,只要通知題主后網貸公司立馬退出債權債務關系,由催收公司成為新的債權人,題主還是債務人。如果題主不還錢給新的債權人,也就是催收公司的話,那他當然可以去法院起訴你咯。
當然,題主可以和法院說網貸公司轉移債權時沒有通知自己,所以債權轉移不生效。沒錯,如果網貸公司沒有給你發短信或者微信或者打電話告訴你債權轉移了的話,題主的抗辯有效。但問題是這樣做其實也沒有多大意義,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網貸公司可以很容易地補一個通知手續就行了,甚至就當著法官的面口頭告知你債權從現在開始轉移給了催收公司,這樣還剩了他的短信或電話費。催收公司只要重新去法院立案就行了,這下題主也就沒有任何抗辯理由了。更可況從題主的表述來看,網貸公司大概率之前已經通知過題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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